在建设工程领域,施工方辛苦付出后却遭遇工程款拖欠的情况并不少见。本案中,原告TX承接了地下停车场、配电间人工挖孔桩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TX乙和株洲市XX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推脱付款,这让原告陷入了资金困境,合法权益受到严重侵害。在这样的情况下,原告委托了株洲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
张双意律师于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在法律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她所在的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是一家颇具实力的律所,而她本人更是担任着事务所副主任一职。张双意律师秉持着“敢说,敢做,敢拼”的执业理念,以“证据为王、精准施策”为办案准则,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解决等多个领域都有着出色的表现。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证据是关键。于是,她围绕工程欠款、挂靠责任、合同效力等方面开展精准专业代理。首先,她固定核心证据,收集了施工合同、工程量统计表、结算单、关联案件判决书等,证实工程已完工、结算金额明确、TX乙以XX公司名义签字确认,从而锁定了欠款事实。这一系列操作体现了她对证据的敏锐把握和严谨态度,正如她一直坚持的“证据为王”原则。
面对被告提出的“项目已竣工、合同系事后补签无效”的抗辩,张双意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指出补签合同是对施工事实的确认,工程虽形式竣工但按现状验收,案涉工程包含在项目范围内,被告的抗辩违背客观事实。这一有力的反驳,展现了她缜密的逻辑思维和对案件的深入分析能力。
在论证挂靠与连带清偿责任时,张双意律师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九条,明确被挂靠单位允许他人以本单位名义经营导致欠薪,应承担清偿责任,从根本上否定了公司的免责理由。她对法律法规的精准运用,让她在案件代理中占据了主动地位。
对于被告“表见代理不成立”的抗辩,张双意律师指出本案并非表见代理之争,而是违法挂靠、违法分包,XX公司作为被挂靠方具有法定清偿义务。她的这一观点,清晰地揭示了案件的本质,有力地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此外,张双意律师还依法主张利息与诉讼费用,按结算约定与LPR主张逾期利息,并申请财产保全,确保判决可执行。这一系列举措,充分体现了她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决心和能力。
最终,株洲市芦淞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TX乙、XX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支付原告工程款及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全部由二被告共同负担。被告TX乙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求。
张双意律师在本案中的出色表现,充分展示了她在建设工程与农民工欠薪领域的专业能力。她精准运用裁判规则,全方位击破建筑公司的拒付借口,锁定连带责任,破解了执行难题,为农民工和实际施工人维权提供了标杆判例。她全力维护弱势群体权益,帮助农民工班组全额拿回血汗钱,彰显了一名律师的专业实力与责任担当。在未来的法律工作中,相信她会继续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更多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