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是一位普通购房者,2018年11月,他与常X、范X签订了《按揭房屋买卖协议》,购买二人名下一套总价106,856元的房产。王X依约支付了首付款,并承担后续按揭贷款,在被告交付房屋后便入住其中。然而,后续事情的发展却出乎王X的意料。
马朝丽,河南新天河律师事务所律师,自2015年开始执业。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辩护和交通事故、工伤赔偿等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和工伤案件,同时在刑事辩护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此次王X遇到房屋买卖纠纷,便找到了马朝丽律师寻求帮助。
原来,被告常X未将王X支付的还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导致贷款逾期。王X无奈之下,于2025年4月提前结清了全部贷款。但即便如此,被告却一直未协助王X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王X陷入了困境,自己住的房子却无法过户到名下,还遭遇了卖方的违约行为。
马朝丽律师接手案件后,深入研究房屋买卖行业规则。她清楚地知道,在这类按揭房买卖纠纷中,证据的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她仔细梳理了王X与被告签订的协议、付款凭证、贷款还款记录等一系列证据,以证明王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自己的义务,而被告存在违约行为。
在庭审过程中,马朝丽律师凭借对行业规则和裁判口径的理解,清晰地阐述了案件事实。她指出,虽然王X在对方违约后未继续支付贷款存在一定过错,但这并不能成为被告不协助过户的理由。她通过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有力的证据,成功证明了被告的违约事实。
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朝丽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常X、范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协助原告王X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同时支付原告违约金10,000元,案件受理费2,838元也由二被告承担。
马朝丽律师的这一代理成果,不仅为当事人王X解决了房屋过户的难题,还让他获得了相应的违约金赔偿。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得到了充分体现。她也因此获得了诸多荣誉,如2023年参加安阳律师协会青年律师领军人才训练营被评为最佳学员,在律所三十周年所庆获得从业满五年奖,2025年被聘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等。这次案件的成功,也为类似的按揭房买卖纠纷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维护了市场的诚实信用原则和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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