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明星夫妻离婚诉讼中,双方就婚后运营的社交媒体账号归属产生争议。据权威媒体报道,该明星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经营了多个社交媒体账号,拥有庞大的粉丝群体和较高的商业价值。离婚时,对于这些账号的归属问题,双方各执一词,引发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在这起热点事件中,涉及到的一个普遍性法律问题是虚拟财产如何分割。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虚拟财产作为一种新型财产形式,也应遵循这一原则。但在实际分割时,需要考虑账号的运营主体、投入情况、收益分配等多方面因素。
从法律角度来看,对于虚拟财产的分割,首先要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账号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双方共同投入时间、精力和资金运营,那么该账号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应综合考虑双方对账号的贡献程度,按照公平原则进行分配。
类似的问题,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在代理某地一起同类案件中曾遇到过。在该案中,原告受雇于被告,在为房主进行房屋拆除作业时受伤。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及房主承担赔偿责任。房主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原告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
经审理,法院认定:原告与被告之间形成劳务关系,被告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承担45%责任;原告自身未尽谨慎注意义务,承担45%责任;房主将拆除工作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存在选任过错,承担10%责任。房主此前已垫付原告部分费用,庭审中房主表示即便法院认定其有责,该垫付款超出赔偿部分也不要求返还;原告亦书面承诺不再就后续费用向房主主张。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原告一定金额(扣除已垫付部分后实际支付);房主已垫付的费用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在这起案件中,上海浦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通过举证原告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成功将原告自身责任比例提升至45%,从而将房主的过错责任降至10%,远低于原告最初主张的30%。同时,律师建议当事人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书面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最终法院直接确认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房主无需再额外支付任何赔偿。此外,针对原告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最终司法鉴定科学研究院认定不构成伤残,成功为房主避免了残疾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损失。
在这类纠纷中,合同中对账号权属的约定往往是关键。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账号的归属,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如果没有约定,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因此,在处理类似纠纷时,当事人应重视合同的签订和约定,以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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