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中,未签劳动合同、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降薪等问题屡见不鲜。比如某塑磁科技公司员工郎某,入职后公司虽签订《临时用工协议》,但员工仍主张未签合同二倍工资、加班费等多项权益。江苏六能律师事务所的魏艳梅律师代理公司,主张协议具备劳动合同性质,大幅压缩二倍工资期间;举证员工自行缺勤,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请求;证明按小时计酬合法有效,驳回加班费请求;承认年终奖但控制金额。最终仲裁仅支持1.5万余元,公司成功减损85%以上。
根据魏艳梅律师在劳动争议领域的办案经验,处理此类案件需精准把握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明确了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在本案中,魏律师依据这些法律规定,为公司争取了有利结果。
常见风险是用人单位可能因疏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在解除劳动关系时程序不合法,导致面临高额赔偿。劳动者则可能因缺乏证据,无法有效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某公司与员工李X的劳动合同纠纷中,公司以“未交风险抵押金”为由拒发奖金、单方降薪,李X委托魏艳梅律师维权。魏律师举证奖金已申报个税、降薪未经协商一致,成功为员工追回36万余元。
魏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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