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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余年深耕,南京律师解锁法律难题密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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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8 · 1477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周爱荣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3年
律所: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1511475583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咨询电话:13951908211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周爱荣律师,2006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有多年公司法务经验,擅长办理各类民商、经济案件和刑事辩护,对婚姻家庭、交通事故,房产纠纷,合同纠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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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南京的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备受瞩目的律师——南京周爱荣律师。她拥有双名校法学教育背景,还具备人力资源管理师、中级经济师双重专业资质,究竟她是如何凭借这些独特优势,复杂的法律案件中为当事人排忧解难的呢?
十余年深耕,南京律师解锁法律难题密码

周爱荣律师先后就读于苏州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自2013年开启执业生涯后,便在民商事诉讼法律服务领域深耕细作。十余年的行业沉淀,让她积累了极其丰富的庭审实战与案件办理经验。她不仅累计独立代理民商事、经济、刑事案件数百起,案件类型覆盖婚姻家庭、房产交易、合同欠款、交通事故、刑事辩护等全品类高频法律纠纷,还曾为多家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助力企业规避经营法律风险。

在基层服务方面,周爱荣律师以扎实的专业能力和真诚的服务态度,赢得了众多当事人的好评。她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沟通调解能力,帮助许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在周爱荣律师办理的众多案件中,有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尤为典型。2017年3月1日,原告张某与被告郭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张某依约支付了大部分购房款,被告也交付了房屋,张某装修后实际居住使用至今。然而,被告在取得房屋不动产权证后,未经原告同意将房屋抵押给第三人某银行。原告认为被告违约,且银行未尽审慎审查义务,抵押权不应成立,遂委托周爱荣律师代理诉讼

周爱荣律师接手案件后,精准把握诉讼策略。针对银行提出的“善意取得”抗辩,她收集并提交了原告实际占有的证据,如社区证明、装修票据、物业发票等,成功证明银行未尽合理审查义务,否定了其善意取得的成立。在庭审中,周爱荣律师还有效应对了第三人提出的“一事不再理”“原告无购房资格”“拆迁安置房需主管部门批准”等抗辩理由。最终,法院采纳了周爱荣律师的观点,认定银行不能构成抵押权善意取得,判令涤除抵押权,并支持了原告的过户请求,同时对违约金予以适度调减。

周爱荣律师始终秉持“每个人都可以为自己追求最大的权益”这一执业理念。无论案件大小、标的高低,她都全力以赴为每一位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最大化。她坚持如实告知当事人案件情况,不承诺胜诉,及时向当事人反馈案件进展,用专业、诚信、尽责守护法律公平正义。

展望未来,南京周爱荣律师将继续深耕法律专业领域,以务实的态度办理每一起案件,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成为当事人身边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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