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时有发生,而网约车司机孙XX就遭遇了这样的不幸。2020年10月3日,一场交通事故致使他的网约车受损,车辆不得不送去维修。这期间,车辆停运造成了孙XX的收入损失,然而就停运损失的赔偿问题,他与保险公司产生了纠纷。面对保险公司的上诉,孙XX陷入了困境,不知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这样的情况下,天津李娟娟律师走进了他的生活。
天津李娟娟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法律实务经验。她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拥有学士学位,是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党支部书记。她秉持着“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在民商事领域深耕多年,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在接手孙XX的案件后,李娟娟律师迅速投入到工作中。她深知,要让孙XX的诉求得到支持,关键在于证据的收集和整理。面对保险公司提出的停运损失属于间接损失不应赔偿、维修时间过长以及孙XX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其实际收入等观点,李娟娟律师展开了细致的调查。她仔细研究了孙XX提交的维修单位出具的“维修证明”及维修结算单,这些证据清晰地显示了车辆的停运时间以及孙XX并无故意拖延修理的情形。
李娟娟律师凭借自己敏锐的洞察力,迅速捕捉到了案件的主要矛盾和争议焦点。她在庭审中,运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有力地反驳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理由。她指出,孙XX具有“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其所驾驶的车辆具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其主张停运损失是合理合法的。并且,根据维修单位的证明,能够确定车辆的停运时间,保险公司申请对维修时长进行鉴定是没有必要的。
李娟娟律师不仅在专业能力上表现出色,还在公益法律服务领域有着突出的贡献。她创办天津俊联律师事务所,致力于“最后一公里”的法律服务。作为一名党员律师,她勇担社会责任,这也体现在她对待每一个案件的认真负责上。在处理孙XX的案件时,她始终以当事人的利益为出发点,为孙XX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认为一审法院根据在案证据判令保险公司赔偿相应停运损失并无不当,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李娟娟律师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帮助孙XX获得了停运损失的赔偿。她的这一成果,不仅体现了她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性,也再次证明了她“用专业能力和社会使命共同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的执业理念。她也因此受到了委托人孙XX的一致好评,在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专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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