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这起离婚纠纷案件的是天津大有律师事务所的张慧律师,他自2020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婚姻家事、涉刑家庭婚姻财产处置等领域。
在这起离婚纠纷(涉长期失踪)案件中,原告是闫某,被告是梁某,争议焦点在于能否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从而判决离婚。闫某最初掌握的证据非常有限,仅能说明梁某离家多年未归,但缺乏能被法院认可的分居及感情破裂的关键证据。
张慧律师介入后,指导闫某系统地收集证据。他让闫某收集了报警记录,这能证明梁某失踪后闫某曾寻求警方帮助寻找;水电缴费凭证可以证明闫某独自居住的事实;女儿的学费记录能体现闫某独自承担家庭责任;还有女儿的亲笔声明,从侧面反映家庭状况及梁某长期不在家的情况。通过这些证据的收集,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被告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进行了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虽然对方没有直接质证,但法官会对证据进行审查。张慧律师针对证据的关联性和证明力进行了阐述,说明这些证据相互印证,足以证明双方分居满一年以上且感情破裂。
最终,法院判决准予闫某与梁某离婚,女儿由闫某抚养,梁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张慧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取指导当事人系统收集证据、形成证据链的方法论。先明确案件所需的关键证据,然后指导当事人从多个方面收集相关证据,使各个证据之间相互关联、相互印证,以增强证据的证明力,从而在案件中获得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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