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件中,原告某银行与被告A、被告B签订小额贷款额度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二百万。被告C、被告D以两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预告登记,同时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借款发放后,被告方逾期未还,截至起诉时,尚有本金一百五十余万及利息未清偿。原告委托谢非非律师提起诉讼,要求被告A、B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利息、复利、律师费,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C、D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当事人最初掌握的证据有借款合同、抵押担保预告登记证明等,但关键缺失的证据是能清晰证明借款实际发放、被告逾期未还具体金额以及担保责任范围的详细材料。
谢非非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具体的证据补强行动。他申请调取银行的借款发放流水,以明确借款实际到账情况;梳理借款合同及相关补充协议,确定利息、复利的计算依据;对抵押房产的预告登记情况进行详细核实,确保担保权益的有效性;同时,收集被告还款记录等相关证据,以准确计算被告逾期未还的金额。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被告可能会对借款金额、利息计算、担保责任等方面提出质证理由。比如,被告可能会质疑借款实际发放金额与合同约定不符,或者对利息、复利的计算方式提出异议。针对这些质证理由,谢非非律师凭借调取的银行流水和详细的合同条款解读,有力地回应了被告的质疑。他指出银行流水明确显示借款已按照合同约定足额发放,利息和复利的计算也是严格依据合同条款执行的,担保责任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且抵押预告登记合法有效。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各方自愿达成一致并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被告A、B需在约定期限内偿还全部借款本金一百五十余万、截至起诉日的利息六千余、律师费一万,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后续利息及复利;原告对被告C、D名下两处抵押房产的折价、拍卖、变卖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C、D对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全部诉讼费用由四被告共同承担。
谢非非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采用了多方面核查的方法论。优先核查借款实际发放的证据,确保借款事实清晰;优先梳理合同条款,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费用计算依据;优先核实担保权益相关证据,保障债权实现。通过这些方法,他成功地为当事人挽回了大额金融损失,高效化解了金融借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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