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南京,有这样一位律师——薛立新,自2010年获得执业证后,便投身于法律行业,长期为企业及个人提供民商事、刑事法律服务。他的主要客户涵盖了各类企业和有法律需求的个人,在处理合同、公司、股权、刑事、婚姻、建筑工程等领域的法律纠纷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在这些领域,常常会出现各种复杂的法律问题和攻防难题,而薛立新律师总能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找到解决办法。
在一个贷款中介服务合同引发的小额诉讼纠纷中,原告某咨询公司起诉被告王X,要求其依据《商务咨询服务协议》支付6%的服务费共计21000元及利息。被告王X称原告仅将其带到金融机构门口就离开,未提供任何实质性服务。薛立新律师作为王X的代理人,在庭审中提出三项关键抗辩。薛立新律师指出,原告未实质履行合同义务,未参与贷款审批等核心服务;对贷款关键信息不知情,对基本事实表述错误;贷款是被告独立完成的,原告未提供合同约定的服务。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观点,认定原告履行服务协议存在明显瑕疵,酌定服务费为6300元,驳回原告诉请的利息及剩余服务费。这一案件体现了在处理服务合同纠纷时,要精准指出对方履行合同的瑕疵,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另一起典型案件是公司注销后被追债的民间借贷纠纷。原告某建筑公司将实际借款人、已注销公司的两名股东一并告上法庭,要求股东对30万元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顾X面临巨额债务风险。薛立新律师作为顾X的代理律师,围绕核心焦点进行有力抗辩。他通过银行流水还原资金走向,证明借款未用于公司经营;举证证明顾X仅为代持股东,未参与公司经营;指出原告要求股东担责的依据不成立。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薛立新律师的抗辩意见,判决30万元借款本息全部由实际借款人承担,顾X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还有一起因“他人账户转账”引发的民间借贷争议。原告胡X通过案外人杨某的银行卡借给被告曹X20万元,到期后曹X拒不还款,还辩称借款是向胡X父亲所借且已还清。薛立新律师围绕三个关键点构建完整证据链,锁定借贷合意,证明账户实际使用人,否定“已还给父亲”的说法。最终,法院认定胡X是真实出借人,判决曹X归还借款本息。
从这些案件可以看出,薛立新律师在处理各类法律纠纷时,总是先深入分析案件的核心问题,然后围绕关键焦点收集证据、进行抗辩。他注重事实和证据,通过精准的法律论证和高效的庭审辩护,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无论是服务合同纠纷、公司债务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他都能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找到解决办法,维护当事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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