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危险驾驶刑事案件中,被告人L某饮酒后驾车发生碰撞,经鉴定血样乙醇含量达到醉酒驾驶标准,被公诉机关指控犯危险驾驶罪。公诉机关虽考虑到L某坦白、认罪认罚及赔偿谅解等情节,建议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可适用缓刑,但L某仍面临着失去自由的风险。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被送到了来自江苏盐城及周边地区的沈玉玮律师手中。沈玉玮自2014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千件,其中刑事类案件2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沈玉玮律师接受委托担任L某的辩护人后,第一时间全面查阅卷宗材料,核实案件细节。凭借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他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关于危险驾驶罪的定罪量刑规定,确定了罪轻辩护、争取缓刑的核心思路。
在庭审中,沈玉玮律师围绕案件核心情节,依法提出针对性辩护意见。他指出,被告人L某系初犯,无违法犯罪前科,此次醉驾系偶然行为,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较低;L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符合坦白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L某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宽处理;事故发生后,L某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损失,已取得被害人的书面谅解,具有良好的悔罪表现,属于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沈玉玮律师对上述辩护意见进行了严谨的举证和说理,条理清晰、依据充分。
江苏省盐城市XX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及辩护人提出的辩护意见进行全面审查后,全部采纳了沈玉玮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L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千元。
在这起案件中,沈玉玮律师凭借精准的情节梳理、高效的纠纷化解以及紧扣法律规定的辩护策略,为L某争取到了缓刑的最优判决结果,避免了实刑羁押,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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