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个案件都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斗,而律师则是当事人最坚实的后盾。广东中亿律师所的李桂英律师,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的素养,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
2023年2月2日晚9时许,林XX在广州市酒后驾车回中山,倒车时车辆碰撞水泥柱,后因保险纠纷被公安查获。经鉴定,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5.57mg/100ml。案件移送检察院后,李桂英律师接受委托,向检察院提交了不起诉意见。李律师指出,司法鉴定意见书的乙醇浓度不是林XX醉酒驾驶行为发生时提取的,不能排除驾驶结束后饮酒增加酒精浓度的可能性。而且从卷宗内容能确定林XX停止驾驶后在家有再次饮酒行为,使得抽取的血液酒精含量不准确。最终,检察院采纳了李律师的意见,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普通危险驾驶案检察院1个月就办结,而这起醉驾案以证据不足不起诉极为少见,办理过程用了8个月,可见李律师和当事人的坚持。
另一起案件发生在2022年5月16日晚9时许,被告人张X、艾X驾驶面包车到中山市东区,撬开电信井井盖,剪断电缆线盗走,造成大量用户固话和宽带业务中断,经鉴定损坏价值39480元。作案后二人将电缆出售分赃,案发后赃款和作案工具被缴获,赃物缴回并发还被害单位,二人也进行了赔偿并取得谅解。案件移送检察院时,艾X委托李桂英律师为其辩护。
李律师接案后发现,公安是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立案,此罪起点刑就是三年,但艾X家庭情况特殊,强烈希望不被关押。李律师联系检察院阅卷,详细分析案卷材料后提出辩护意见。她认为,艾X主观上是偷盗故意,实施偷盗时并不知道电缆是正在使用中的,他是网建公司外包的布线施工人员,之前工作中发现此处有断电缆,因经济困难才动了偷盗念头,且实施前发现电缆是断头的,所以认为是未使用的电缆。同时,中国XX公司城区分公司提供的损失明细不具有客观性,不能真实反映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危害结果。李律师综合法律意见,建议以盗窃罪或故意毁坏财物罪对艾X定罪处罚,并建议适用缓刑。
检察院经退回补充侦查后,最终将罪名改为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并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适用缓刑。开庭审理阶段,李律师继续为艾X提出酌定、法定的从轻量刑情节,最终法院判决艾X故意毁坏财物罪,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
李桂英律师自2014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三百余件,成功办理刑事及民事诉讼相关案件二百余件,尤其专精于刑事辩护案件。她总能迅速抓住案件的关键争议焦点,准确找到案件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更多合法权益。在这两起案件中,她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出色的辩护能力,让当事人获得了理想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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