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链构建助力民间借贷胜诉
在宋XX与徐XX等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中,被告以借条形式简陋、无转账凭证、已过诉讼时效进行抗辩。杨友良律师提交报警记录、交房凭证等证据形成证据链,有力证明现金交付事实。借条虽未约定还款时间,但律师指出应适用最长诉讼时效,且债务人中途死亡使原告催款受阻。最终法院确认借贷关系合法有效,驳回被告时效抗辩,判决被告在继承遗产范围内还款付息。这体现了律师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对证据收集和诉讼时效法律适用的精准把握。
合同纠纷中关键证据固定与法律论证
某公司诉被告一公司、被告二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杨友良律师精准锁定微信聊天记录中的结算确认内容,固定关键证据。依据新公司法》第二十三条,论证一人公司股东财产混同,推动法院判决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在被告缺席情况下,为客户全额追回货款及违约金。此案例显示律师在合同纠纷中善于挖掘关键证据,并准确运用法律规定维护客户权益。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的法律主张与实现
合肥XX息工程有限公司与江甲、金X等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被告以股东出资不应加速到期等理由抗辩。杨友良律师运用新公司法》第五十四条,以执行终本裁定为核心证据,论证公司已具备破产原因。法院最终支持律师主张,判决股东在未实缴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为客户实现债权。这表明律师在处理复杂公司法问题时,能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为客户争取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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