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军李律师执业于贵州大局律师事务所,拥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他始终秉持“当事人利益至上”的原则,致力于为当事人争取最好的结果。在法律服务中,他能精准把握案件,用通俗的语言与当事人沟通,不放过任何对当事人有利的细节。
在“好意搭乘引发交通事故后,已达成赔偿协议再诉被驳回案”中,2019年6月16日17时10分许,陈军李律师代理的被告AXX好意搭乘F某,在特定路口与案外人G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F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认定,AXX承担事故主要责任,G某承担次要责任,F某无责任。案外人G某车辆投保了保险,原告方与保险公司达成调解协议获赔510608.53元。2019年底,AXX与原告方经家族协商签订《证明》,明确事故相关费用已结清,双方就赔偿事宜了结。然而,2024年8月,原告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将AXX诉至法院,要求AXX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77004.05元,并承担诉讼费。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需要确认《证明》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以证明双方赔偿事宜已了结;二是要对原告诉状中部分签字及委托律师的真实性进行核实,防止虚假诉讼;三是要论证原告方在已获保险赔偿且纠纷已处理完毕的情况下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陈军李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多次与委托人AXX深入沟通,了解事故经过、协商情况和费用支付细节,确认AXX已支付1万元医疗费及约5万元安葬相关费用,且一直履行对原告DXX的赡养义务。同时,他重点收集并核实了《证明》原件及相关签字人员信息,调取了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书,核查了原告方与保险公司的调解协议及理赔支付凭证。在此基础上,他确定了核心辩护思路:强调双方已达成赔偿协议,AXX无再行赔偿义务;对原告诉状相关内容提出质疑;主张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庭审中,陈军李律师清晰呈现证据,围绕辩护思路充分发表辩论意见。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签订的《证明》合法有效,原告方再次起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且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诉讼请求,应承担不利后果。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285元由原告方负担。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类似已达成赔偿协议的交通事故纠纷,明确了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醒当事人应遵守约定;为处理涉及好意搭乘的交通事故纠纷提供了参考,强调了诚实信用原则的重要性;也为防止虚假诉讼提供了实践经验,促使当事人在诉讼中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这类涉及赔偿协议签订后再诉的案件,法院通常会注重审查协议的合法性与有效性,以及当事人是否遵守诚实信用原则。陈军李律师通过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证据组织,成功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同类案件的处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同时,他在婚姻家事、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代理经验,如在婚姻纠纷离婚及抚养权胜诉案中,为委托人争取到离婚、孩子抚养权及合理财产分割;在民间借贷纠纷调解案和胜诉案例中,帮助当事人高效回款、实现合法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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