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诉讼抗辩制胜
2022年,在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汪家道律师作为被告浙江甲X公司、戴XX、李XX、叶XX的共同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了案件。原告毛X要求被告浙江甲X公司归还借款35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还要求支付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00000元、诉讼保全担保费5700元,同时让戴XX、李XX、叶X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毕业于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中国广播电视大学土木工程专业本科的汪家道律师,于2016年正式获得执业证号13302201610739646开始执业,已有20年法律服务经验。他自2006年起至今,累计承办非诉与诉讼案件已逾810件。在对本案的审理中,汪家道律师所在的被告方辩称借款系事实,但当时约定的是三个月的短期借款,且公司已还清案涉款项。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双方围绕证据展开了激烈交锋。针对原告毛X提交的照片证据,其内容系照片,无法证明双方就照片中涉及的《借条》内容达成合意,且借条中记载金额与起诉金额不符,汪家道律师协助法庭对此证据不予认可。对于被告方浙江甲X公司提交的记账凭证,虽为单方面制作,但请款单、业务回单及银行流水能一一对应,该证据真实性得到法庭认定。此外,对于原告提交的网上银行个人明细查询和四被告申请开具调查令的回执,因中国XX对2018年前网上银行个人明细查询是否可见附言存在相反陈述,两份证据均未被采纳。
在关键的《借据》认定上,汪家道律师从双方借款习惯和常理出发进行合理抗辩。原告与被告自2012年2月开始发生借贷关系,之前的三份《借据》内容均为打印无空白之处,而本案《借据》姓名、金额、还款时间系手写,且案涉借款系第二日交付,被告陈述因借款当日款项尚不明确,空白内容未填写具有合理性。同时,之前的借款存在清偿困难情况,原告在旧债未清偿完的情况下再次出借高额款项长达六年之久不符常理。最终法庭采纳了汪家道律师的观点,对原告提交的《借据》不予采纳,对被告提交的《借据》复印件予以认定。
依据经审查确认的证据,法庭认定案涉借款已于2015年清偿完毕,驳回了原告毛X的全部诉讼请求。此案体现了汪家道律师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对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的精准把握能力,其运用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被告方成功避免了可能的巨额债务损失。
多领域服务经验与特色
汪家道律师不仅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表现出色,在其擅长的建筑工程纠纷、公司法、合同事务、婚姻家庭等领域也有着深厚的积累。他已成功办理相关建筑工程、合同相关案件350余件,尤为专精于建筑工程案件,占比约37%。在公司法务领域,承办案件达112件,主要集中在股权转让、收购等。
作为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拥有四级律师职称和高级经济师职称的汪家道律师,秉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超出顾客期望”的执业理念,已为客户提供了多年的专业服务。他凭借“法律+经济”的复合知识结构,能够从多维视角为客户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在他二十年的执业生涯中,曾担任二十余家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深度参与企业合规管理、风险防控及重大决策法律支持。凭借专业、高效的服务,他取得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证书,并被浙江省企业法律顾问协会授予“浙江省优秀企业法律顾问”荣誉称号。此外,他还曾担任中国民盟宁波市委员会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和宁波市人民政府立法志愿者,展现出他在行业内的积极贡献和专业影响力。
在浙江宁波地区,汪家道律师的服务已经涵盖了众多领域,无论是复杂的商事争议解决,还是涉及民生的家庭纠纷处理,都能结合案件特点制定精准策略,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他始终恪守“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执业原则,将“专业、尽责、创新”融入每一个案件的办理过程,赢得了客户的广泛信任与业界的高度认可。未来,他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更多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上述不同领域的案件均体现了汪家道律师凭借丰富的执业经验、复合的知识结构和精准的案件分析能力,为客户解决复杂法律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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