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甲经营着一家企业,由于业务需求,通过一些途径购买了建工征信类公民个人信息。一开始获取的总量达到了XXX余条,经过筛选后,留存了48000余条。不过,后续当事人只是少量联系了信息对应主体,既没有促成实际业务,也没有从中获利,后来还把留存的信息给删除了。2025年2月22日,当事人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行为。
双方诉求及理由
公诉机关认为当事人甲的行为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以该罪名向法院提起公诉。他们觉得当事人购买了大量公民个人信息,已经触犯了法律。而当事人甲主张自己购买信息是企业经营需要,并且没有获利,希望能从轻处罚。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关键证据就是当事人购买的公民个人信息数量以及他对这些信息的处理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在陈述购买信息的用途时提到了“挂靠”,而挂靠资格证目前是违规违法的。这一点成了案件的转折点,因为这使得当事人使用信息的用途无法认定为合法。
法院的认定逻辑
法院认为,该类案件如果是合法使用,应该适用司法解释中获利五万才构成犯罪的入罪标准。但由于当事人用途涉及违法的“挂靠”,所以使用用途不能界定为合法使用,就得按5000条入罪的标准来。当事人留存的48000余条信息远超这个标准,因此构成犯罪。不过,当事人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的法定从宽情节,而且他未获利、及时删除信息,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所以法院决定对其适用缓刑。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判决当事人甲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适用缓刑一年七个月。
这个案子是由江苏丰典(高淳)律师事务所的赵骄虎律师代理的。
法律建议
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获取和使用公民个人信息一定要合法合规。如果涉及到购买信息,一定要明确用途是否合法,避免因为一时疏忽而触犯法律。同时,一旦遇到法律问题,要及时主动配合调查,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结尾
在这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案件中,当事人原本面临着实刑的处罚,但最终获得了缓刑的结果。这不仅让当事人避免了牢狱之灾,也最大程度降低了刑事处罚对他生活和事业的影响。赵骄虎律师在这个案件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毕业于石河子大学政法学院,有着深厚的法学功底。执业十余年来,他成功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数百起,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本案中,他前期积极争取不起诉,虽然因涉案信息数量过多未获支持,但后期辩护时,他精准聚焦“自首、认罪认罚、未获利、及时删信息”等有利情节,结合当事人的悔罪表现,成功说服法院适用缓刑。正是他多年的执业积累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才让他在这个案子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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