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的一起跑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当事人因参与跑分团伙,负责寄递POS机转移涉诈资金而被起诉。刘俊宏律师接手此案,他有着贵州财经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背景,曾在大型化工企业担任法务兼总经理助理,对企业法律实务有一定了解;又有在检察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经历,熟悉刑事案件流程。这些履历让他在处理案件时有着独特的视角。
接受委托后,刘俊宏第一时间前往羁押场所会见当事人,凭借其在企业法务工作中锻炼出的沟通能力,全面、细致地了解案件事实。在阅卷阶段,他以在检察院工作时积累的经验,投入大量精力全面梳理证据材料,逐份核查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精准分析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事实及证据链完整性,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与辩护切入点。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当事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刘俊宏结合刑法规定和案件事实,提出针对性的罪轻辩护意见。他紧扣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的角色定位,将辩护重点聚焦于从犯、坦白、全额退缴违法所得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最终,法院采纳其辩护意见,变更罪名,判处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实现了罪刑相适应。
另一起名誉权纠纷应诉案中,原告因被告报案指控其涉嫌强奸,在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通知后,以名誉权受损为由起诉被告。刘俊宏律师针对本案核心的名誉权侵权认定问题,紧扣名誉权侵权需满足的侵权行为、名誉损害结果、行为人过错、因果关系四要件进行抗辩。他凭借担任多家行政机关及企业法律顾问所具备的政策理解与法律风险预判能力,明确指出被告报案行为系合法行使控告权,且无证据证明被告散布相关信息,原告名誉损害结果与被告行为无因果关系,被告无主观过错。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维护了被告合法权益。
还有一起合伙投资款返还案,原告与被告达成口头合伙协议,退伙结算后被告未按约定付款。刘俊宏律师接受原告委托,首先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如出资转账记录、微信聊天记录等。在一审阶段,他清晰阐述双方合伙、退伙结算的事实经过,主张被告应按约定退还投资款并支付利息,且主动参照法律规定调整利息标准。被告上诉后,他针对被告上诉理由逐一答辩,结合证据还原案件事实,明确法律适用依据。最终,一审和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的诉求,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
刘俊宏律师通过这一个个案件,展现了他扎实的法学功底、多元的职业履历带来的独特视角和严谨的办案风格。他注重理论与实践结合,不断学习新法规、新政策,在民商事争议解决及刑事辩护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的同时,也厘清了相关法律规则,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参考。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