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培训市场的风云变幻中,家长们为孩子的未来精心规划,却时常遭遇意想不到的困境。就像本案中的原告A,为未成年人原告B在被告A处购买了艺术培训课程,满心期待孩子能在舞蹈、形体礼仪、播音主持等方面有所成长。然而,合同履行期间,原告B仅完成三十九次课程,剩余四十一课次尚未上课,被告便以疫情为由暂停授课,此后更是关闭线下门店、工作人员失联,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面对这一困境,家长多次联系被告要求退还剩余课时费用,却始终得不到回应。无奈之下,他们委托了陕西地区杨稳定律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杨稳定律师执业四年以来,深耕民商事诉讼领域,在债权债务等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成熟的办案思路。
接受委托后,杨稳定律师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她全面梳理服务合同、付款收据、课时记录、微信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结合《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清晰阐述被告收取培训费用后,擅自停业、停止授课、拒不退款的行为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当承担退还剩余课时费用、赔偿利息损失的违约责任。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经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证据材料。杨稳定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庭审经验,独立完成立案、证据组织、庭审陈述、法律辩论全流程工作。她严格按照合同总课次、已上课次、总费用比例计算剩余课时费,计算方式合法、数据清晰,确保法院全额支持原告主张的退费金额,不被随意扣减。同时,她突破“只退本金”的局限,依法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并获得法院支持,弥补原告资金被长期占用的实际损失,实现权益完整保护。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退还剩余课时费一万余元,并以该金额为基数,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支付利息,案件受理费由被告全额承担。本案在被告失联、消极对抗的情况下,原告全部诉求均获得法院支持,成功挽回经济损失。杨稳定律师也凭借其专业能力,为大量遭遇类似情况的家长提供了可复制的维权路径,彰显了她在教育培训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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