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XX县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抚养费纠纷案件中,存在着一个看似简单却棘手的矛盾:原告杨X作为非婚生子女,其法定代理人与被告顿X签订了非婚生子抚养协议,然而被告却未按约定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这份协议本应是保障原告权益的有力依据,但被告的违约行为让事情陷入了僵局。
李伟玲律师自2011年起执业于河南裕禄律师事务所,至今已有十余年实务经验,执业期间承办案件已逾千件,尤其在婚姻家庭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面对这起非婚生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李伟玲律师在接案后,凭借多年来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的经验,对双方已签订的抚养协议进行了细致研究。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协议的效力和条款是关键所在。
李伟玲律师准确把握了抚养协议的效力,围绕协议约定的抚养费金额及违约方承担律师费的条款,迅速制定了清晰的诉讼策略。她明白,及时采取行动是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关键。于是,她迅速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措施。这一行动有效地对被告形成了压力,促使被告在调解阶段就积极配合。
在调解过程中,李伟玲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谈判技巧。她依据协议条款,与被告进行了有理有据的沟通,明确指出被告的违约行为以及应承担的责任。通过她的努力,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经当庭清算,被告欠付前期抚养费、律师费、诉讼费共计4700元,并当庭支付。同时,被告还承诺自2026年X月X日起每月XX日前支付当月抚养费1500元,直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原告也放弃了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1元、保全费58元由原告承担。
从立案到调解结案,整个过程仅用时3天。这一高效的办案成果充分体现了李伟玲律师在婚姻家庭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卓越水平。她通过准确把握协议效力、制定合理诉讼策略以及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不仅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还为当事人后续的权益保障奠定了坚实基础。在这起案件中,李伟玲律师以自己的专业和高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展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职业素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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