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20日,浙江甲X公司因与宁波XX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向浙江省宁波市XXX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场纠纷涉及工程款支付、利息计算、工程优先权等复杂问题,而浙江甲X公司委托了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的汪家道律师处理此案。
汪家道律师自2016年开始执业,拥有20年的法律服务经验,服务地区为浙江宁波。他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有着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自2006年法律服务至今,累计承办非诉与诉讼案件已逾810件,其中成功办理建筑工程、合同相关案件350余件。作为浙江甬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四级律师职称、高级经济师职称的他,秉持着“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超出顾客期望”的执业理念。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关于工程结算金额的认定,汪家道律师收集了《工程结算审核定案表》《工程结算审批单》等证据,这些证据记载的内容相互印证,有力地证明了本案工程结算价为4294965元。在已付款金额的认定上,对方提出还有其他付款,但汪家道律师通过审核证据,指出含景观工程的三份《工程拨款申请单》无己方签章,且对方未举证实际收款人及付款情况,结合其他有己方签章的申请单,最终法院认定宁波XX公司已付款金额为3060000元。
对于逾期利息的认定,汪家道律师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合理的利息计算方式。结算价85%的逾期利息自2016年5月1日起算,质保金返还的逾期利息也根据合同约定的期限起算。虽然在建设工程优先权方面,由于未在法定期限内主张且绿化工程不宜拍卖、变卖,未得到法院支持,但汪家道律师在其他方面的努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合法权益。
最终,法院判决宁波XX公司支付浙江甲X公司工程款1234965元及利息损失,汪家道律师成功解决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诸多难点,体现了他在建筑工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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