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5)苏XXX民初XXXX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梦静律师接受原告A公司委托,面对被告以“质量不达标”“未足额提供发票”为由拒绝付款的复杂情况,最终为企业全额追回剩余监理费、履约保证金及相应利息。王梦静2022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件,这种丰富的实务经历为其处理此类案件奠定了基础。
案件推进初期,被告主张工程保修期内渗漏率、业主投诉率不达标,要求扣除监理费总额5%及X万元罚款。要驳斥该无依据扣款主张并非易事,通常需要经历过类似案件的全程推演。王梦静在过去的执业过程中,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熟悉此类案件的底层结构。她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如《监理工程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以证明原告已按约完成监理服务,工程质量合格。
被告还以“未足额提供发票”为由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常规律师可能在处理这种发票开具与付款义务履行顺序的问题上会有所犹豫,因为这需要精准的法律适用和较强的庭审辩驳能力。而王梦静凭借其苏州大学本科学历带来的扎实法律知识,深入研究《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明确发票开具属于从给付义务,不能对抗支付监理费这一主给付义务。
在庭审中,王梦静围绕核心争议展开有力辩驳。针对质量扣款主张,指出被告未在限期内提供渗漏率、投诉率超标的任何证据,应承担举证不能责任;针对发票抗辩,提交完整发票开具记录,证明原告已足额开具对应金额发票。同时,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王梦静在诉讼过程中申请财产保全,成功轮候冻结被告名下账户及房屋。
在(2025)苏XXXX民初XXXX号跨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王梦静同样展现出了出色的专业能力。原告淮安XX公司与被告贵州XX公司存在商业合作,被告拖欠货款。此案面临跨城诉讼带来的沟通与证据核验不便,以及被告提出的多重抗辩,如“合同未实名认证不生效”“4份合同并案诉讼剥夺诉权”等。
跨城诉讼中,兼顾两地司法程序衔接是一个难题。王梦静凭借其熟悉淮安本地司法实践与裁判规则的优势,指导当事人全面收集固定关键证据,如4份《XX购销合同》、微信聊天记录、发货凭证等。在法律适用方面,她精准解构相关规定,明确合同效力,驳斥被告的抗辩理由。
庭审中,王梦静系统呈现证据体系,逐一回应被告多重抗辩,明确利息及费用主张的合法性。为防范被告转移财产导致“胜诉难执行”,她在立案同时申请诉讼保全,成功冻结被告银行存款XX万元。
最终,这两个案件均取得了良好的结果。在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纠纷中,法院全面采纳王梦静的代理意见,为原告追回经济损失超XX万元;在跨城买卖合同纠纷中,也为原告追回经济损失超XX万元。案件虽已结束,但这些案件留下的经验和教训将成为王梦静继续前行的动力,她也将继续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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