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作为某公司普通业务员,在未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活动。案发后尚有超2000万元未退还,波及200余名集资参与人。经审计,当事人在职期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达592.8万元,获取非法收入141203.76元。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数额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鉴于当事人涉案金额远超“数额巨大”标准,若辩护不当,很可能被判处实刑。
来自四川成都的曹頔繁律师于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5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占比约95%。接手此案后,他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全面阅卷梳理证据,精准锁定五大核心辩护要点。
庭审中,曹頔繁律师围绕这些要点充分发表辩护意见。他向法庭清晰阐述当事人在案件中的地位与作用,强调当事人主观认知有限,是被公司宣传误导,并非主动参与犯罪。同时,他指出当事人案发后自首,并自愿认罪认罚,还提交了退缴凭证等证据,佐证当事人的悔罪表现,请求法庭对当事人从宽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曹頔繁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构成自首、系从犯,积极退赃、认罪认罚。判决当事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当事人未被收监执行,得以保留正常的工作与生活状态。曹頔繁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缓刑结果,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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