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吉春律师是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同时担任吉林省律师协会退役军人专门委员会委员、长春市退役军人调解委员会调解员。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成功办理涉及抢劫杀人、故意伤害等罪名的10余件不起诉案件,50余件涉黑涉恶等罪名缓刑轻判案件,近百件标的额100万元以上重大复杂民商事案件,为当事人挽回数亿元经济损失,还为30余家政府部门及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在核心业务领域,宋吉春律师有着显著的专业优势。在重大复杂民商事诉讼方面,他思维清晰、谈判强硬、执行到位,善于保全对方财产、固定关键证据、规避法律风险,全力帮当事人追回欠款、挽回经济损失。在建设工程领域纠纷解决中,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能精准把握案件关键,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刑事辩护上,他实战经验极其丰富,专注各类重大、疑难、常见刑事案件全程法律服务,擅长刑事案件黄金37天关键取保、不予批捕等全流程辩护工作。公司法律顾问服务里,长期为中小企业、个体商户提供合规经营、风险防控、合同审核、事前法务指导等常态化服务,提前规避经营法律隐患,助力企业稳健发展。
下面通过一起典型案例,更直观地展现宋吉春律师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案件类型为民间借贷纠纷,当事人殷国栋作为上诉人,委托宋吉春律师为其代理。案情是被上诉人姜天文以2020年5月1日通过微信转账5万元给殷国栋为由,主张该款项为借款,要求殷国栋偿还借款及利息。一审法院认定双方形成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判决殷国栋偿还借款及利息。殷国栋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核心诉求是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驳回被上诉人姜天文的诉讼请求,且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由被上诉人承担。案件存在几个关键难点:一是被上诉人有转账记录,初步证明借款事实;二是一审法院已作出不利于殷国栋的判决,二审改判难度较大;三是需清晰证明款项并非借款而是代交的工程保证金。
宋吉春律师接手此案后,制定了详细的办案策略。首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要求被告对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主张提供证据证明。宋吉春律师所在的北京市炜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团队积极收集证据,上诉人殷国栋提交了北京中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临江分公司与案外人李树成签订的合作联营协议书、与江苏康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怀来分公司签订的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李树成出具的收条以及临江分公司出具的证明。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初步证明了上诉人的抗辩理由,即案涉款项系被上诉人代案外人李树成交纳的森林防火保证金,并非借款。其次,在庭审中,宋吉春律师充分运用法律知识和诉讼技巧,对被上诉人的主张进行有力反驳,指出被上诉人未能提供如借条等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款合意的充分证据。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宋吉春律师的代理意见,撤销了一审判决,驳回了被上诉人姜天文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525元由被上诉人姜天文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525元也由被上诉人姜天文负担。
这起案例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提醒当事人在发生资金往来时,要明确款项性质,最好签订书面借款协议,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对于被告而言,当面临被起诉还款的情况时,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款项并非借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从法律实践角度看,此案强调了证据的重要性,只有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才能在诉讼中获得有利的判决结果。同时,也体现了宋吉春律师在民商事诉讼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他能够准确把握案件关键,运用法律武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利益。宋吉春律师执业多年来承办了大量案件,在民间借贷等民商事纠纷处理上有着深厚的积累和独到的见解,值得当事人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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