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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二审逆转,从不利到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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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04 · 1030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李超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0年 职务:主任
律所:陕西华格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6101201610934400
擅长领域:征地拆迁
咨询电话:17792948519
代表案例:23个
律师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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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北京某水务科技公司因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行政处罚,一审胜诉后被告上诉。来自陕西西安的李超律师接手案件,凭借专业经验助力二审维持原判,成功逆转不利局面。
行政处罚二审逆转,从不利到胜诉

北京某水务科技公司作为污水处理厂运营主体,未取得排污许可证,被西安市某XXXXXX作出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西安市某XXXX作出维持处罚的复议决定。原告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虽判决撤销案涉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决定,但西安市某XXXXXX不服一审判决,向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形势对原告极为不利。

这份棘手的材料被送到了陕西西安的律师李超手中。2016年开始执业的李超,从业10余年来一直专注政府法律顾问、行政处罚等行政法领域,累积处理各类行政案件1000+,有着丰富的同类案件经验。他接手案件后发现,上诉人仅依据原告与镇XX的运营协议,就认定原告为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的运营单位并作为处罚责任主体,依据明显不足。

李超凭借自己在行政法领域深耕多年形成的专业判断,仔细审查案件细节。他指出,认定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营单位,需审查是否具备法定条件、按规定收取污水处理费等事实,而上诉人在这方面的证据存在缺失。同时,他还发现案涉行政处罚决定存在程序违法情形,上诉人派出机构的相关人员进行集体审议,不符合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审议的法定要求。

二审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本案,各方当事人均未提交新证据。李超在庭审中充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和依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超的辩护意见,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案件受理费50元由上诉人西安市某XXXXXX负担。

原本面临不利局面的北京某水务科技公司,在李超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实现逆转。从一审后被上诉的不利,到二审维持原判的胜诉,李超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挽回了损失,让当事人摆脱了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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