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家本地建材供货企业,在2018年3月至9月期间,向外地一家商贸公司供应五金建材,双方一直正常合作、对账。到了2019年10月,经对账确认,对方商贸公司还欠企业货款71万余元,对方出具了欠款确认书,承诺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付清,还约定了逾期付款要承担违约金和企业维权产生的费用,其法定代表人还为这笔债务提供连带保证担保。可付款期限到了,对方却拒不履约,法定代表人只零星付了2万元就失联了,企业经营异常,也没有实际办公场所。企业多次自行催款都没用,面临货款收不回、资金链受压、维权成本高、异地诉讼难等问题,于是委托广西名虎律师事务所的林树昌律师代理诉讼。林树昌律师自2007年起执业,至今已19年。
你可能会想,有欠款确认书,追款应该不难。但实际上,被告是外地企业,拒不出庭应诉,还存在担保时效争议,异地执行也有难度。
林树昌律师先固定完整证据链,把送货单、对账记录、欠款确认书、催款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律师费发票等都系统整理出来,形成闭环证据,夯实债权基础。然后精准设计诉讼请求,依据合同约定主张货款、逾期违约金、律师费,明确担保责任,最大化当事人合法权益。接着应对程序风险,依法完成立案、送达、保全等全部诉讼程序,冻结被告相关财产,防止其转移资产。最后预判抗辩焦点,针对担保时效、违约金计算标准等潜在争议,提前准备法律依据与质证意见。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林树昌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全部货款716733元、逾期付款违约金(以716733元为基数,自2020年1月1日起按LPR上浮30%计算,扣除已付2万元)、律师费31669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也全部由被告承担。
还有一个类似的案子,一家本地建材供货企业给关联公司供应水电器材,对方拖欠货款。关联公司互相甩锅,股东以“独立法人、出资未到期”为由拒绝担责。林树昌律师梳理交易证据链,深挖关联关系,论证股东责任,精准列全部被告。最终,法院判决三家关联公司共同支付原告货款52756.85元及逾期利息,三名股东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全部由六被告承担。
判决下来后,企业把相关证据和判决书妥善保存起来。企业负责人说,以后合作可得多留个心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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