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在四川省XX人民法院,G某与T某、P某、Y某因赠与合同产生纠纷。G某与Y某于1985年结婚,婚姻存续40年,Y某作为房地产公司股东,通过“以房抵分红”取得多套商业房产。然而,Y某在婚内与P某保持不正当关系并育有非婚生子T,还在2018-2022年将15套商业房产擅自登记至T名下,G某发现后委托律师维权,争议焦点在于该赠与行为是否有效及房产是否应返还。
接手本案的,是2018年开始执业的顾丽媛律师。律师怀疑Y某的赠与行为属于无权处分,为查证这一点,她逐页翻看调取来的房产登记档案,仔细核对其中的产权信息;认真查看股东分红凭证,明确房产的来源;还研究项目开发资料,以确定房产的性质。通过这些动作,她证实案涉15套房产为Y某婚内经营收益转化而来,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Y某的单方赠与违反了夫妻对共同财产平等处理的规定。同时,针对对方“为未成年人生活所需”的抗辩,律师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并进行分析,厘清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与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法律边界。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该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Y某的赠与行为无效,T、P协助将房产变更登记至G某名下,被告承担案件受理费和保全费。
这起案件启示法律实务工作者,在处理婚姻财产纠纷时,细致审查证据、精准把握法律要点至关重要,每一个证据细节都可能影响案件的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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