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6月,原告毛XX因民间借贷纠纷将被告苏X、王X前及某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诉至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毛XX从事建筑装饰业务,被告苏X、王X前系某建筑装饰公司员工,王XX以项目资金需求为由向毛XX借款,毛XX累计转账101万元,王X前偿还45万元后,余款56万元未付。毛XX主张苏X、王X前构成借贷关系,王X前的借款行为构成表见代理,要求三被告共同还款。此案由2017年执业、累计办案达1000多件的张琪律师代理。
张琪律师接手案件后,首先对转账凭证进行逐笔审查。他发现其中一笔20万元的转账备注为“往来款”,并非明确的借款。为验证该款项性质,张琪律师调取了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从中发现王X前曾在聊天中提及此款为借款,这一发现为后续主张该款项为借款提供了有力支撑。
接着,张琪律师对微信聊天记录进行全面梳理。他发现王X前与毛XX的聊天中多次承诺还款,且明确了还款金额和时间,进一步证实了双方的借贷合意。同时,张琪律师凭借比对过上千份聊天记录的经验,仔细甄别聊天记录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排除了可能存在的篡改和伪造情况。
在查证过程中,张琪律师还注意到案件涉及表见代理的问题。作为担任仲裁委建工专业委员的他,深知表见代理的认定需要严格的证据支持。他通过调查令调取了公司的授权文件,发现王X前并无公司借款授权,且原告也无证据证明其有理由相信王X前有权代理公司借款,从而为否定表见代理提供了关键证据。
最终,法院判决王X前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56万元及利息(以该金额为基数,按起诉日起LPR计算至实际给付日),驳回原告对苏X及某建筑装饰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合计8020元由王X前负担。张琪律师通过细致的证据审查和严谨的法律分析,为原告厘清了责任主体,保障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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