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10日,朱X骑摩托车和徐X开的汽车撞了,交警认定徐X负全责。朱X受伤住院28天,诊断出多处骨折。经鉴定,朱X损伤后遗症为十级伤残,出院后护理期60日,误工期限到伤残评定前一日。朱X儿子有精神分裂症,是二级残疾人,得靠朱X抚养。肇事车辆在保险公司投保,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徐X和保险公司分别垫付了3万和1万元。朱X觉得责任明确,这赔偿应该不难。
可事情没那么简单。朱X索赔时,保险公司要扣除非医保费用,还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提出异议。朱X自己和保险公司沟通,根本没用,他心里又急又慌,不知道该怎么办,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拿不到应有的赔偿了。
后来,朱X经人介绍找到了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的刘汉涛律师。刘汉涛律师执业6年,擅长民商事经济纠纷。他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保险公司虽主张扣除非医保费用,但拿不出证据证明非医保用药不合理、不必要。这一细节成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刘律师指导朱X全面收集证据,像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等,还申请了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护理期限和误工期限。
庭审中,保险公司坚持扣除非医保费用,还质疑被扶养人生活费。刘律师据理力争,指出保险公司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后果;同时提交残疾证和村委会证明,证明被扶养人情况。最终,法院采纳了刘律师的意见,全额支持医疗费,支持被扶养人生活费。法院对部分赔偿金额合理调整后,认定朱X各项损失共177846.92元,扣除已垫付的1万元,判决保险公司赔付166046.92元,鉴定费由徐X承担。朱X原本紧张的心,终于松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交通事故后及时收集各类证据,像病历、票据等别丢。第二,涉及赔偿项目有争议,尽早找专业律师帮忙。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遇到复杂的法律纠纷,不能盲目应对。在这个案子里,刘汉涛律师精准抓住保险公司举证不能的关键细节,为朱X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在福建德勇律师事务所展现了专业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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