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玉蓉律师是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自2020年开始执业,擅长刑事辩护、房产纠纷、合同债务、劳动纠纷和婚姻家事等案件类型。
赵女士与何先生于2016年登记结婚,2017年生育一女。婚后何先生长期无业、沉迷网络游戏,未履行家庭责任,还骗取赵女士嫁妆款、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双方于2024年3月分居。赵女士前两次起诉离婚均被法院判决不准予离婚。
赵女士最初掌握的证据有限,仅能证明何先生长期无业和沉迷游戏,但对于何先生怠于履行家庭义务以及在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缺失。梁玉蓉律师介入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证据,通过收集何先生的消费记录、银行转账明细等,固定了何先生怠于履行家庭义务、离婚敏感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关键证据。
在庭审中,这些证据发挥了重要作用。对于何先生转移财产的证据,对方质证称是正常的资金往来。梁律师则回应,这些转账发生在双方矛盾激化且准备离婚期间,且数额较大,明显属于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对于何先生怠于履行家庭义务的证据,对方称只是个人生活习惯问题。梁律师反驳,长期无业且沉迷游戏,不承担家庭责任,严重影响了家庭生活和子女成长。
最终,成都市某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民事判决:准予赵女士与何先生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赵女士抚养,何先生每月支付生活费至子女年满18周岁,教育费、医疗费凭有效票据双方各承担50%,何先生依法享有探视权;夫妻共有住宅由双方六个月内共同出售,价款扣除交易费用后平分,逾期可申请司法拍卖分割;何先生名下摩托车归其个人所有,需向赵女士支付车辆折价补偿款;认定何先生擅自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判令其向赵女士支付转移财产的一半;驳回赵女士关于房租分摊、涉第三人债务的诉讼请求。
梁玉蓉律师在处理此类案件证据问题上,会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固定关键证据,围绕核心焦点制定诉讼策略。在庭审中,针对对方的质证理由,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有力回应,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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