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张X是辽宁省锦州市的退休人员,也是四级肢体伤残人员。因欠款未还,其微信和银行卡被锦州市某区人民法院冻结,基本生活受严重影响。这导致他情绪失控,先是辱骂、威胁承办法官,后又砸坏法院大厅的人脸识别设备,造成4150元的修复损失。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对张X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张X面临着极为不利的局面。
这份棘手的案件材料送到了来自辽宁锦州的李楠律师手中。执业以来已独立代理上百起各类诉讼案件的李楠,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他接受委托后,没有被“冲击司法机关”的严重表象吓退,而是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深入挖掘案件背后的特殊背景与从轻情节。
庭审中,李楠律师围绕四大核心从轻要点展开精准辩护。他指出,张X系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此次行为是因基本生活保障被切断后情绪失控所致,主观恶性与人身危险性极小,与一般寻衅滋事犯罪有本质区别。同时,张X作为四级肢体伤残人员,生活困难,案发时因生活账户被冻结陷入绝境,其行为背后的生活困境值得同情,符合可酌定从轻处罚的特殊情形。此外,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签署具结书,展现了诚恳的悔罪态度,符合法定从宽处理条件。并且,案发后张X及其家属积极筹措资金,全额赔偿了法院设备损失,并取得了被害单位的书面谅解,有效修复了社会关系,降低了社会危害性。
李楠律师向法庭极力陈词,强调张X的行为虽违法,但事出有因,其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远低于同类犯罪。恳请法院综合考量其伤残身份、生活困境、认罪认罚及全额赔偿谅解等情节,对其从轻处罚,使其能够尽快回归社会,维持正常生活。
最终,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李楠律师关于坦白、认罪认罚、赔偿谅解可从轻处罚的核心辩护意见。虽然认定张X构成寻衅滋事罪,但充分考虑了其特殊的从轻情节,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与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完全吻合。在李楠律师的努力下,张X得以从轻量刑,有望早日回归正常生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