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一个普通的劳动者,在一次受雇于B进行房屋拆除作业时,在某房主C的房屋内被水泥过梁砸伤左脚,造成多发性骨折。A随后起诉要求B赔偿各项损失,同时要求房主C及装修负责人承担选任过错责任。A经人介绍,找到了在上海浦东新区和杨浦区执业的于彩霞律师。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C辩称自己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且认为是A自身违规操作,应承担主要责任。而且A依据非工伤标准自行委托鉴定得出的伤残结论,如果被采纳,C可能要承担高额赔偿。另外,对于C和B之间的关系界定也存在争议。
于彩霞律师首先进行了精准抗辩,通过举证A擅自改变工作内容、自身操作不当等事实,提升了A自身的责任比例。针对A的伤残鉴定,律师申请法院重新鉴定。同时,明确指出C与B之间系承揽合同关系,非共同侵权。在C已垫付费用的情况下,律师建议以“垫付款归原告所有、不要求返还”为条件,换取原告放弃后续费用追索权。
最终,法院认定A与B之间形成劳务关系,B承担45%责任,A自身承担45%责任,C承担10%责任。C此前垫付的20,400元归原告所有,无需另行支付,B赔偿原告63,620.42元(扣除已垫付32,500元后实际支付31,120.42元)。
还有一起劳动纠纷案件,A与某传媒广告公司、某文化传媒公司因追索劳动报酬发生争议。仲裁后双方均不服起诉,法院合并审理。于彩霞律师在诉讼中积极与对方沟通。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两公司共同于2026年4月30日向A支付31万元调解款,A放弃其他诉请,双方就工作期间全部争议一次性解决。
另外,在股权代持纠纷中,2025年1月7日,原告A与被告B签订股权代持协议,后又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B未配合办理变更手续,A起诉。B辩称协议系伪造且股权转让附有条件。于彩霞律师强调B已确认签名真实性,且后续履行行为印证协议有效,主张其他股东未到庭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合理主张股权变更登记。法院判决公司将A持有的30%股权变更登记至B名下。
判决下来后,A等当事人都对案件结果感到满意,他们也更加明白了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专业律师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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