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青岛的商业活动中,民间借贷纠纷时有发生。此类案件的难点往往在于如何清晰界定款项性质,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当XX岛广告有限公司与中铁集团有限公司陷入民间借贷纠纷时,密齐光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为解决这一难题提供了有效方案。
理清争议焦点
2011年开始执业的密齐光律师接手此案后,迅速梳理出案件的争议焦点。被告声称案涉款项是工程款项而非借款,还指出原告存在虚报工程量问题,且之前付款情况显示被告支付给原告的款项不少于原告所称借款,应是走账行为,同时提供了《情况说明》和《图文广告制作合同书》证明双方存在其他合同关系。作为北京高朋(青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密齐光深知要解决此案,关键在于明确款项性质,证明借贷关系。
收集关键证据
密齐光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610件,其中强制执行等相关案件就有200余件。他依据专业知识和过往经验,指导原告收集关键证据。原告提交的借条和代付委托书等证据,证实了双方存在借贷关系,且款项交付方式按照约定履行。密齐光律师还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梳理和分析,以应对被告的抗辩。
赢得法院支持
在庭审中,密齐光律师以充分的证据和清晰的逻辑进行辩论。被告虽主张案涉款项是工程款项,但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说明款项具体为工程款项。最终,法院认可了密齐光律师提供的证据,判决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744.62元,并支付逾期利息,案件受理费也由被告负担。密齐光律师一直秉承“人正业精、行稳致远”的执业理念,此次成功维护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体现了他在法律实务中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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