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豪是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南京青年律师卓越人才特训营成员、南京市百名刑辩律师培训工程成员。自2014年执业以来,他承办了百余件刑事案件,提出的不起诉、缓刑、罪轻辩护意见,多次得到司法机关采纳,取得显著辩护成效。
在刑事辩护领域,程豪律师成果斐然。他在金融犯罪、涉税犯罪及职务犯罪等复杂刑事法律风险防范与辩护方面经验丰富,带领的刑辩团队为众多当事人争取到不予起诉、适用缓刑以及实现罪轻辩护。在民商事纠纷方面,他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中冶XX集团南京公司等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成功处理多起重大案件,如为吴某某再审改判挽回800余万元损失,为中交XX工程局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驳回对方300万元诉请等。在婚姻家事领域,他也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诸多难题。
下面来看程豪律师承办的一起典型案例——黄XX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案。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担任被告人黄XX的辩护人。
2009年6月11日,被告单位XX有限公司注册成立,被告人黄XX占股95万元且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公司经营管理;被告人戴某某占股5万元,负责公司财务及部分发货工作;被告人黄XX负责联系采购假冒品牌包装等;被告人孙XX、孙XX分别负责不同管材生产线生产及喷涂假冒商标,二人每月获取约7000元工资报酬。2018年1月11日,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协同南京市质监局对被告单位厂房及仓库进行查处,查获大量假冒管材、配件。经审计,被告单位自2014年至2018年期间,销售仿冒管材金额巨大,合计人民币128XXXX9195.75元,未售仿冒管材按销售平均单价计算也有一定金额。
被告人黄XX的核心诉求是希望能获得从轻处罚,争取缓刑。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一是涉案金额巨大,销售及未售仿冒管材金额总计达到了相当高的数额,这在量刑上是一个不利因素。二是证据方面,审计报告等证据对被告不利,需要对证据进行深入分析和质证。三是犯罪事实较为清晰,多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了假冒注册商标的犯罪事实,如何为被告人进行有效辩护存在较大挑战。
程豪律师采取了一系列策略。在法律依据上,他深入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相关条款,以及关于量刑的规定。在谈判和诉讼技巧方面,他仔细审查审计报告,指出其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对证据进行有力质证。同时,积极与司法机关沟通,强调被告人黄XX在公司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以及其具有的从轻情节,如认罪态度良好、主动配合调查等。
在这起案件中,程豪律师发挥了独特的作用。他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对证据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和质证,指出审计报告中可能存在的瑕疵,削弱了控方证据的证明力。在与司法机关的沟通中,他准确把握谈判时机,及时提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观点和证据,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处罚的机会。最终,法院采纳了程豪律师的辩护意见,被告人黄XX被判处缓刑。
这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普遍价值。假冒注册商标罪是一种常见的经济犯罪,此类案件涉及到市场秩序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问题。对于同行来说,这起案件展示了在面对复杂证据和高额涉案金额时,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从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面为同行提供了借鉴。对于当事人来说,它启示当事人在遇到类似刑事案件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程豪律师在每一个案件中坚持认真负责的态度,凭借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出色的沟通能力,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高品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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