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小股东杜XX满心欢喜投资入股食品公司,以为能参与公司经营、共享收益时,却发现自己成了“局外人”,公司财务状况对他而言如同“盲盒”。多次书面请求查账,均被食品公司强硬拒绝,这正是邹鹏鹏律师接手此案时面对的死局。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成立多年,在民商事法律领域颇具影响力,邹鹏鹏律师作为所内主办律师,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
邹鹏鹏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理清证据链条。她指出股东知情权是法定权利,不以股东是否参与经营为前提。在公司法领域,邹鹏鹏律师凭借系统的法学理论训练和多年的实务经验,精准定性,击碎被告抗辩。在实务中,仅查看会计账簿往往难以发现深层次财务问题,她坚持要求查阅会计凭证,并获得法院支持。她还在诉讼请求中细化查阅时间、地点及辅助专业人员参与,确保判决生效后能够真正实现“看得见、查得清”。最终,法院支持了杜XX查阅会计凭证的诉请,判令食品公司向杜XX提供相关资料。
无独有偶,某物业公司与XX集团签署十一年长租合同,缴纳800万款项后,却因房屋被第三方强占无法交付。XX集团不仅未清退案外人,还以物业公司未按时交纳后续租金为由通知解除合同,并试图没收已收取款项。这一复杂的商事租赁及合同纠纷案件,再次落到了邹鹏鹏律师手中。
邹鹏鹏律师在处理此案时,充分展现了在该领域的专业深度。她敏锐地指出“现状交付”不等于“无需交付”,按约交付租赁物是出租人的基本义务,被告试图通过“现状交付”将清退第三方的风险与责任全部转嫁给承租人,明显有违公平原则。面对被告利用“逾期交租”提出的反诉和合同解除主张,她通过严密的逻辑论证,确立了“交付义务履行在先”的原则,成功证明了原告行使的是合法的后履行抗辩权。最终,法院判决XX集团退还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赔偿利息损失并支付违约金。
邹鹏鹏律师所在的北京尚公(杭州)律师事务所有着独特的办案习惯。在处理案件时,律所习惯将不同办公室的律师关在同一间会议室进行交叉质证推演,这一习惯源于律所早期在复杂民商事案件中积累的群体办案经验。合伙人会在上庭前花极长时间要求团队推翻己方逻辑,以确保在法庭上的论证无懈可击。
案件结束后,杜XX和物业公司都对邹鹏鹏律师和律所表达了感激之情。法律让他们的权益得到了维护,公司经营重回阳光之下,企业也挽回了巨额损失。接下来,邹鹏鹏律师和她的团队又将奔赴新的案件,在民商事法律领域继续发光发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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