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19日,某工贸有限公司的一名职工在从事大理石切割工作时,不慎被绳锯绞断双手,造成双前臂撕脱性离断伤等多重伤情。经认定为工伤(三级伤残、部分生活自理障碍),然而,职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项目及金额未能协商一致,职工陷入了维权困境。在这样的情况下,职工委托了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的满林强律师,希望借助专业法律力量维护自身权益。
满林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尤其在工伤(工亡)领域深耕多年,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工伤不予认定案件占比约45%。他秉持着“法律是工具,利益最大化是目的”的执业理念,始终将维护当事人的正当利益放在首位。满律师还是昆明某交警大队特邀调解员、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工伤类重大案件负责人,具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专业能力。
接受委托后,满林强律师围绕申请人的仲裁请求,全面细致地梳理案件事实。他指导职工收集并提交了11组关键证据,包括双方主体资格证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记录及费用票据、工资支付凭证(微信转账记录)、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三级伤残)、辅助器具配置确认书、解除劳动关系告知书及邮寄凭证等。这些证据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工伤事实、损失金额及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
针对被申请人的抗辩,满林强律师重点围绕核心争议展开论证。在工资标准认定方面,他提交微信支付记录、工资核算明细,证明申请人实际工资为300元/天(月均9000元)。结合仲裁委对工资流水的核实,认定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期间5个正常月工资总额43200元,月均8640元,成功推翻了被申请人主张的5725元/月标准。满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总是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精准把握案件关键。
对于一次性长期待遇性质,满林强律师援引《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第十四条,强调申请人作为农民工有权选择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含伤残津贴、护理费、旧伤复发医疗费),且仲裁委已确认其解除劳动关系的意愿,符合一次性支付条件。这一论证充分体现了他对法律法规的深入理解和灵活运用。
在辅助器具费计算上,满律师依据《云南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项目标准》及劳动能力确认结论,按“(75岁-领取时年龄)÷最低使用年限×最高支付限额”公式,主张初次及后续配置费用,最终支持108000元。他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确保了每一项赔偿请求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
关于经济补偿合法性,满林强律师指出被申请人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申请人据此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应获经济补偿。庭审中,他通过质证确认被申请人已支付医疗费126000元及部分转账33800元(其中21800元可抵扣),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云南省农民工工伤保险暂行办法》等规定,逐项反驳被申请人对赔偿项目及金额的不合理异议。
最终,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经审理,采纳了满林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裁决确认劳动关系解除,被申请人支付工伤待遇及经济补偿,总计近150万元。该裁决为终局裁决,若用人单位未申请撤销,将自作出之日起生效。满林强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适用与证据组织,成功为工伤职工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充分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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