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生活里,经常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一个人同时欠了好几个人的钱,债主们都眼巴巴盼着自己的钱能早点要回来,可欠债的人就那么点钱,到底先还谁后还谁呢,这可愁坏了不少人。要是还款顺序没弄好,债主之间可能会闹得不可开交,欠债的人也会陷入两难境地。那一人欠多人钱时,还款顺序究竟是怎样的呢?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如果债务人对部分债务提供了担保,比如抵押、质押等,那么有担保的债权人在担保财产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举个例子,张三欠李四50万,用自己的房子给这笔债务做了抵押登记;同时还欠王五30万,没有任何担保。当张三的财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债务时,李四可以就抵押的房子优先受偿。如果房子拍卖后获得40万,这40万就先用来还李四的债务,剩余的10万债务和王五的30万债务再按照其他规则处理。
二、已到期债务优先偿还
在没有担保的情况下,已到期的债务优先于未到期的债务得到偿还。假设赵六欠孙七20万,约定6月1日还款;欠周八15万,约定8月1日还款。到了6月1日,赵六的钱只够还一部分债务,那么他应该先还孙七的债务。因为孙七的债务已经到期,而周八的债务还未到期。
三、按比例清偿剩余债务
如果债务人的财产在偿还完有担保的债务和已到期债务后,仍不足以偿还所有未到期债务,那么剩余的未到期债务将按照比例进行清偿。比如,郑九欠吴十40万、王十一30万、冯十二20万,所有债务都没有担保且都已到期,但郑九的财产只有60万。此时,吴十、王十一、冯十二的债权比例分别为4/9、3/9、2/9,那么吴十能得到60×4/9≈26.67万,王十一能得到60×3/9=20万,冯十二能得到60×2/9≈13.33万。
四、先还费用、利息再还本金
债务人在还款时,通常是先支付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比如律师费、诉讼费等,然后支付利息,最后偿还本金。例如,钱十三欠李十四10万,约定年利率10%,李十四为追讨债务花费了5000元律师费。钱十三还款时,要先支付5000元律师费,再支付1万利息,最后偿还本金。
债务偿还问题解决后,还可能会遇到一些后续情况。比如,债权人对还款顺序有异议该怎么办,债务人在偿还部分债务后又获得新的财产该如何分配,或者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新的还款协议后又反悔了怎么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纠纷。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债务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