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的世界里,总有一些案件充满了意外和挑战。最近,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吴月明律师就接手了三起令人揪心的刑事案件,每一起都有着复杂的背景和艰难的局面,但最终都迎来了令人惊喜的结局。
先来说说未成年人CX的寻衅滋事案。20XX年X月X日凌晨,案发时未满18周岁的CX,因与14周岁未成年人A某有矛盾,伙同B某等人,持“关刀”、伸缩棍追逐、殴打被害人,致被害人轻微伤。案发后,CX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因被害人系未成年人,建议从重处罚;同时结合其未成年、认罪认罚、赔偿谅解、自首等情节,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或适用缓刑。这案子乍一看,CX似乎很难摆脱牢狱之灾。普通人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觉得只能接受判决了,根本不知道该从哪里寻找突破口。而且很多人也不了解未成年人犯罪在法律上有哪些特殊的规定和从轻情节,很容易就陷入法律盲区。
就在CX一家感到绝望的时候,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的吴月明律师接手了这个案子。吴律师就像一位经验丰富的侦探,开始仔细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庭审中,她紧扣未成年人刑事辩护核心要点,精准提炼辩护意见。她强调C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突出CX案发时未满18周岁,心智尚未成熟,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指出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可依法从宽处理;说明家属代为赔偿被害人XXX元,取得被害人及家属书面谅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还强调CX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较低,恳请法院适用缓刑,助力其改过自新、回归社会。最终,广东省XX县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吴律师的核心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CX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
再看看涉知识产权刑事案。被告人YX明知A某(已判刑)未获权利人授权,仍向其购进假冒“动力火车”苏打酒对外销售,涉案金额共计XX元,数额较大。公诉机关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提起公诉,指控其行为构成刑事犯罪,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可适用缓刑。YX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很多人可能觉得,涉案金额较大,YX肯定要坐牢了。但吴月明律师没有放弃,她紧扣案件事实与量刑规则,提出专业、精炼的辩护意见。她认可罪名、尊重指控,体现理性辩护原则;强调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罪行,构成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突出认罪认罚从宽,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真诚悔罪,依法可从宽处理;指出YX无违法犯罪前科,本次犯罪系初犯、偶犯,主观恶性不大,社会危害性相对较低;建议轻缓化处理,综合全案情节,恳请法院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同时建议适度降低罚金数额,契合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广东省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了吴律师的辩护意见,一审判决被告人YX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扣押的两部手机依法没收。
最后是涉农盗窃案。20XX年X月至20X年X月期间,C某受A某组织,先后四次参与偷挖他人/种植的番薯,用于喂养生猪。经鉴定,涉案番薯总价值XXX元,检察机关指控C某构成盗窃罪。C某到案后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无违法犯罪前科,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审查起诉阶段,吴月明律师充分履行值班律师职责,提供专业法律帮助。她向C某详细解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适用条件及法律后果,确保其理解并自愿适用该制度;核实案件事实与证据,核对盗窃次数、涉案金额、参与程度等关键事实,确认其系从犯、情节轻微,无主观恶性;提炼核心从宽情节,重点强调如实供述、积极赔偿并获谅解、初犯偶犯、认罪态度诚恳等法定、酌定从轻情节;见证签署具结书,在确认C某完全自愿、理解后果的前提下,依法见证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意见。最终,湛江市麻章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吴律师的法律意见,认定C某犯罪情节轻微,拟对C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无需移送法院审判、无需判处刑罚。
这三起案件,每一起都充满了挑战,但吴月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结果。吴律师所在的广东尚诺律师事务所,一直以来都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吴月明律师执业证号为14408201811076296,自2018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在婚姻家庭、刑事辩护、债权债务等领域都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在这三起刑事案件中,她精准把握案件的关键情节,构建全面、严谨的辩护体系,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驾护航。她的专业和敬业,让我们看到了一名优秀律师的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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