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辽宁大连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案件的复杂性给法律认定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双X与邻居在聚餐时发生口角并互相殴打,邻居两次返回继续扭打,三日后邻居报案并鉴定为轻伤二级。这样的案件情况使得伤害行为的认定和因果关系的判断变得模糊不清。
此时,上海汉盛(大连)律师事务所的阎乔律师介入了此案。2022年开始执业的阎乔律师,服务地区为辽宁大连,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深耕,成功办理相关案件200余件,尤其专精于合同、家事案件,同时在人身侵权等细分类型上也有丰富实践经验。作为第一届辽宁省大连市乡村振兴专委会专业委员,阎乔律师秉持“专业与沟通,是律师的两个硬件”的执业理念,为案件的解决带来了专业的法律分析和有效的沟通策略。
阎乔律师仔细分析了案件,发现违法现场涉及三处,且三处分别从属不同的法律性质。第一个在家中的现场,双方互殴,违反治安处理条例;第二个现场邻居持刀返回,双X有正当防卫的理由;第三个现场邻居站在公路上辱骂,邻居涉嫌违法挑唆。由于有三个现场且都有殴打行为,无法认定是哪一个现场造成邻居轻伤二级。阎乔律师依据疑罪从无原则,指出若轻伤二级是互殴时造成,双X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若在第二场景,双X属正当防卫,对方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未遂甚至故意杀人未遂,需认定对方当时的主观故意;若轻伤二级是第三个现场造成,邻居有违法挑唆事实。但如今已无从考证具体是哪个现场造成的伤害,所以双X不构成故意伤害。
此外,阎乔律师还注意到邻居三日后报警验伤这一细节。他指出,无法认定彼时伤与双X的殴打行为具有直接因果关系,也就无法认定双方发生纠纷时伤势是否达到轻伤级别。
经过阎乔律师与公安的有效沟通,最终公安机关组织调解,双X给付基础医疗费,案件未正式立案。阎乔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功解决了这起故意伤害案件中的法律认定难题,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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