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餐饮的事儿。20年,餐饮和重庆学院签了食堂经营协议,打算经营该校铜梁校区食堂。后来学院停办铜梁校区,委托重庆XX公司出租校区资产。20年4月,公司和技公司签了商铺租赁合同,把含案涉食堂在内的校区商业设施租给了后者。20年6月1日,餐饮又和技公司签了食堂委托经营合同,还交了3万元。可签完没多久,6月12日双方就签了终止协议,约定科技公司分两批退还全部3万元。但到庭审时,科技公司只退了2万元,剩下15万元因为退款账户的事儿没给。餐饮觉得科技公司签约时有欺诈行为,就把几家公司和相关人员告了,要求撤销合同、赔偿损失、退还保证金等。餐饮找到重庆万同律师事务所的王秀峰律师为被告方代理。
这个案子的麻烦在于,餐饮主张欺诈,但证据不足。比如科技公司是合法取得食堂经营授权的,“生源增长、经营向好”是主观意见,“禁止核实否则不授予经营权”也不属于欺诈规制范畴。而且合同里也明确说了和前一份经营协议有重叠期,这和餐饮说的“无需向原权利人缴费”矛盾,餐饮还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陷入了错误认识。王秀峰律师接手后,仔细研究了合同和相关证据。
王秀峰律师执业以来处理过大量合同纠纷案件,经验丰富。他在庭审中指出,欺诈主张不成立,合同已终止也没必要撤销,其他被告也不是合同相对方,不应担责。法院最终采纳了他的观点。
结果是,法院驳回了餐饮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4.74元由餐饮自己负担。
还有一个类似的案子。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买了张X的车,过户后发现车曾被推定全损,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就以欺诈为由起诉。一审驳回了他的请求。杨委托王秀峰律师打二审。王秀峰律师在二审中指出,张X是合同主体,且隐瞒了车辆全损的重大瑕疵信息,构成欺诈。最终二审撤销了一审判决,撤销了车辆买卖合同,张X返还杨购车款600元,还赔偿了交强险保费和车船税。
另外,宋X委托胡帮小孩入学,交了钱没办成,胡和颜没退完款。宋X找王秀峰律师起诉,法院认定委托入学合同无效,胡和颜要退还剩余500元并支付资金占用损失。周和两家公司签教育咨询服务协议,交了1400元服务费,协议没履行。王秀峰律师代理周起诉,法院认定协议无效,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返还服务费,其法定代表人刘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下来后,当事人都对结果满意,把相关的合同和判决书收了起来。王秀峰律师继续为更多有法律需求的人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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