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大理发生了一起令人瞩目的案件,被不起诉人妥某因涉嫌参与预谋并提供资金用于购买毒品海洛因,被公安机关以故意杀人罪移送审查起诉。这起案件犹如一团迷雾,妥某的命运悬于一线。
李学清,云南众济(大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副主任,拥有三十余年刑事实务工作经验,从事律师职业也已10余年。他累计办理刑事案件600多起,对刑事程序的关键转折点了如指掌。当妥某及其家属找到李学清时,他深知这是一场艰难的战斗。
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定妥某与他人共谋,为购买毒品提供大额现金,并据此以涉嫌故意杀人罪立案侦查,于2019年7月5日对其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由大理市公安局移送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后层报至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李学清作为委托辩护人,迅速展开行动。他深知共情是桥梁,专业是底线,以证据为基石,以法律为圭臬。他依法会见当事人,了解案件细节,查阅案卷,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的线索。他重点围绕主观故意缺失、资金用途不明、证据链条断裂等关键问题展开辩护。
检察院于2019年12月10日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2020年1月9日补查重报。期间,还依法两次延长审查起诉期限。李学清抓住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窗口,及时提交书面辩护意见,申请听取辩护人意见,推动退回补充侦查,引导检察机关全面审视证据缺陷。
李学清不仅在业务上有着深厚的造诣,还担任着多个社会职务。他是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2022–2027),同时还被宾川县人民政府聘请为法律顾问,被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聘任为兼职教授,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聘任为法律型听证员和选任为人民监督员等。这些社会职务让他更加深刻地理解法律的社会意义和责任。
他构建的老、中、青三代融合的“金字塔式”刑事辩护团队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资深律师主导重大疑难案件的整体策略制定,骨干律师将辩护策略精准落地,青年律师及法律助理提供高效支持与创新动能。在这起案件中,团队协同合作,为妥某的辩护提供了有力保障。
最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经全面审查认为,经退回补充侦查,仍然认为南涧县公安局认定被不起诉人妥某犯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对妥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这意味着妥某无需承担刑事责任,其人身自由与名誉得以有效维护。
这起案件是证据辩护与程序把关成功的典型范例。李学清紧扣“证据不足”核心,即便涉案金额巨大、情节敏感,只要关键事实缺乏确实、充分证据支撑,就坚决主张“疑罪从无”。他还严格区分行政违法与刑事犯罪边界,即便当事人涉及毒品相关资金往来,若无法证明其具有杀人或贩毒的共同故意,不能仅凭资金流向推定刑事犯罪。同时,他坚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事实存疑时,推动检察机关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既保障了人权,也节约了司法资源。
不起诉不是“侥幸”,而是证据规则的胜利。李学清用专业、细致、坚定的辩护,守护了无辜者免受错误追诉,践行着他的执业理念,展现了法律人理性背后的现实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