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X某陷入了困境,这笔钱对他来说不是小数目,可吐某某却拒不认账。无奈之下,司X某决定寻求法律帮助,他找到了顾建伟律师。顾建伟律师从业多年,在经济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一直秉持着“用专业诠释正义,用诚信打造信誉,为当事人保驾护航”的执业理念,对待案件细致严谨,善于从复杂的情况中找出关键问题。
一审时,顾建伟律师迅速投入工作,他提交了《收条》、沟通记录、视频等证据,以此证明双方借贷合意明确,款项也已实际交付,吐某某负有按期还款的义务。但吐某某却抗辩说案涉款项是入股款,并非借款,主张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顾建伟律师依据《民法典》中关于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向法院阐述了借贷关系的构成要件。经过审理,一审法院采纳了顾建伟律师的代理意见,认定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判决吐某某向司X某返还借款200000元。
吐某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他主张仅凭收条不能认定借贷关系,案涉款项系转交某境外公司的投资款,请求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司X某的诉请。面对吐某某的上诉,顾建伟律师沉着应对。他指出,《收条》明确记载了“归还”字样,具备完整借贷合意与还款承诺,不属于单纯代收款项;聊天记录与视频也能印证吐某某认可借款并承诺还款,证据链完整;吐某某主张款项为入股款,但未提供有效证据佐证,与《收条》书面约定相悖;还款承诺系保证责任,并非附条件还款,吐某某应当按期返还。
二审法院全面采信了顾建伟律师的意见,对一审认定的事实予以确认,驳回了吐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司X某终于全额追回了200000元借款本金。
除了这起民间借贷纠纷,顾建伟律师还处理过其他类型的案件。在某建材厂与某建设公司霍尔果斯XX公司的承揽合同纠纷中,一审法院依据案外人张X签字的结算单,认定欠款161006.6元,判决分公司支付工程款及违约金,并由总公司承担补充责任。分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委托顾建伟律师代理上诉。顾建伟律师全面梳理证据,提出张X签字结算的效力认定、已付款项应依法抵扣、一审判决未超诉讼请求等上诉理由。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并充分论证,法院最终采纳了他关于代付款抵扣的核心意见,将应付工程款从161006.6元改判为109378元,减少支付51628元。
在曲XX与某能源公司的劳动争议纠纷中,曲XX在该公司工作近15年,2024年11月公司强行调岗,导致他工资大幅降低且无法正常劳动。曲XX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等权益。顾建伟律师代理此案,从岗位关联性、薪酬待遇、协商程序、劳动条件四个维度,论证公司调岗违法,紧扣《劳动合同法》相关条文,确立“被迫解除→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律逻辑,合理切割诉求范围,最终法院全面采纳其代理意见,曲XX的核心诉求全部获得支持。
顾建伟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严谨的态度和出色的办案能力,成功处理了多起不同类型的案件,为当事人维护了合法权益,践行着他的执业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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