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公司拥有“英X”“HEXX”等知名商标,发现被告销售的钢笔涉嫌侵权,委托人员购买并公证,认为被告侵害其合法权益,索赔5万元并要求赔礼道歉。被告未答辩,原告提交了商标注册证、公证书等证据。
此时,2017年执业的邵如阳律师接手此案,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千余件,经验丰富。他首先对原告提供的商标注册证进行逐页审查,发现第100XX5号“英雄”商标和第248XX0号“HEXX”商标均在有效期内,且核定使用商品包含钢笔,为确定侵权提供了基础证据。接着,他仔细核对靖江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发现购买过程记录详细,拍摄照片清晰,验证了购买行为的真实性,这对后续认定被告销售侵权商品至关重要。
在审查被告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时,邵如阳律师发现被告虽经营多种商品,但销售钢笔超出了其常规经营范围,这一异常点引起了他的关注。他进一步调查被告所售钢笔的合法来源,要求被告提供进货凭证等,但被告未提供,这为认定被告侵权提供了有力支持。
的邵如阳曾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案件的证据材料,他深知商标侵权案件中证据的重要性。在庭审中,他凭借丰富的经验和细致的审查,向法院充分阐述了被告侵权的事实。作为担任仲裁委知识产权专业委员的邵如阳,还从行业规范和法律规定的角度,为案件的审理提供了专业的意见。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侵权行为情节、被告经营场所规模及原告维权合理开支等因素,判决被告立即停止销售侵权商品,赔偿原告1.2万元,驳回原告其他诉求。邵如阳律师通过专业的审查和精准的判断,为客户挽回了经济损失,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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