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厚海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里,庞石磊律师正对着一沓厚厚的卷宗皱眉沉思,手中的笔在纸上不停游走。这是一起复杂的装饰装修合同纠纷案件,各方当事人就工程款支付问题争执不下,历经多次审理仍未得出令各方满意的结果。
庞石磊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学历让他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面对这起案件,他深知必须精准定位争议焦点,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利益。他带领团队迅速投入案件梳理工作,深入研究历次审理的判决书、庭审笔录等材料。
在研究过程中,他发现案件的核心争议在于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工程造价鉴定意见的采信以及逾期付款利息的计算标准。针对赵XX支付款项的性质问题,庞石磊强调生效判决已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宾馆公司未提供足以推翻该事实的证据,一审法院将投资款认定为代付款并抵扣,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他仔细核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书及相关证据,对鉴定意见中的各项费用逐一分析,针对宾馆公司提出的异议,准备充分的反驳证据和理由,维护鉴定意见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就逾期付款利息,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主张应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
二审庭审中,庞石磊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代理意见,提交了多组证据,包括生效判决书、庭审笔录、投资合作协议、相关裁定书等。宾馆公司辩称赵XX支付的款项为代付款,且对工程造价鉴定意见中的部分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一审法院利息计算标准过高。庞石磊针对宾馆公司的抗辩意见,逐一进行回应和反驳,清晰阐述案件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纠正了一审法院的错误认定,认定该笔款项为投资款,不应作为工程款抵扣;对工程造价部分,部分采纳了他的观点,最终认定案涉工程造价;支持了他提出的按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逾期付款利息的主张,撤销了一审法院按LPR四倍计算利息的判决,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在另一起再审案件中,朱XX因被二审判决返还300万元及利息而委托庞石磊申请再审。庞石磊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材料,精准定位二审判决存在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他向法院提交XX公司《委托书》、《项目合作协议》及补充协议等一系列证据,证明案涉300万元转款具有合法依据,朱XX受XX公司委托办理项目开发公司相关事宜,该款项系用于支付委托事项产生的费用,并非无法律根据的获利。在再审庭审中,他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辩论,成功说服法院采纳己方观点,推翻了错误的二审判决,为当事人免除了300万元及相应利息的支付义务。
还有一起合伙合同纠纷案件,委托人王XX与合作方就合伙款项支付产生争议。庞石磊明确以司法审计为关键突破口,依法向法院申请对案涉项目合伙期间的财务状况进行司法审计。在庭审中,他结合《投资协议》等关键证据,充分论证了委托人的出资事实、双方的合伙关系以及被告未足额支付合伙收益的违约行为。最终,法院根据审计结果和他的论证,判决被告陈XX支付王XX合伙款项及逾期利息等,为当事人成功追回了损失。
庞石磊始终秉承诚信、敬业、专业、高效的服务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都全力以赴,精准研判案件核心,以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诉讼经验,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据理力争,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一名律师的责任与担当。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