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某实业有限公司办事人员徐XX被派遣至柬埔寨工作,在前往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右踝部受伤。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存在争议,徐XX委托律师维权。
接手本案的是律师陈步青。该律师深知要认定工伤,需证明事故发生在“上班途中”且劳动者负“非本人主要责任”。但事故发生在柬埔寨,证据调取困难。
陈步青律师制定证据收集方案,指导当事人全面梳理柬埔寨当地诊所和医院的诊断记录,完成翻译件及公证认证文件;收集能证明事故发生时正在前往上班途中的时间记录、工作安排通知等;收集证明事故责任划分的相关材料。同时,协助当事人整理回国后在如皋市江安镇卫生院继续治疗的诊断证明,形成完整医疗证据链。
在准备申请材料时,该律师逐份审查当事人当日的考勤记录、工作安排通知、住宿地点与工作地点的距离证明等,以证明“上班途中”;指导当事人尽可能收集当地交通事故处理的相关材料,证明“非本人主要责任”。
2023年x月xx日,律师代理当事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面对材料补正要求,他积极与工伤认定部门沟通,及时补充完善。2024年x月xx日补正材料收悉,x月xx日工伤认定部门受理,并向用人单位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律师准备充分答辩意见应对可能异议。
陈步青律师执业来办理大量江浙沪皖地区工伤案件,熟悉当地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他认为,对于跨国工伤认定案件,关键在于提前规划证据收集方案,精准论证核心要件。他将构建跨国工伤认定证据收集的知识工具,为更多跨国务工人员维权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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