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事实
原告廖XX住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被告钱XX住在江苏省泰兴市,还有核心债务人顾XX、江苏XX公司以及长沙市XXX幼儿园也被卷入这场纠纷。2018年9月,廖XX和钱XX签订了《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还支付了转让款。后来因为被告没办理股权变更,幼儿园管理也混乱,廖XX又和顾XX签订了退股协议和还款协议,但顾XX没履行,于是廖XX就起诉,要求钱XX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还让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双方诉求和理由
原告
廖XX认为,自己和钱XX签了股权转让协议,支付了转让款,可被告没按约定办理股权变更,还管理混乱。之后和顾XX签了退股和还款协议,顾XX却不履约,所以钱XX应该对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四被告一起承担律师费和诉讼费用。
被告
李玲律师接受钱XX委托后,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第一层,认为股权转让协议违法无效。因为幼儿园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无股权结构,不能通过股权转让获利,协议违反了相关法律强制性规定。第二层,钱XX不是实际债务人,只是“代持人+执行者”。有微信聊天记录、录音、款项流向凭证和《代持股份协议》等证据证明,廖XX一开始就知道钱XX是受顾XX指令签协议,钱XX收到转让款后也按顾XX指定转给了案外人,没实际占有或使用款项。第三层,案涉款项已由实际债务人超额返还。顾XX委托多人向廖XX转账,金额远超股权总价。
法院查明的事实细节
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了2018年至2023年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件,分类整理出“合同无效”“主体不适格”“款项已返还”三类核心证据。其中,款项流向凭证和代持协议成了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的关键依据。
法院的认定逻辑
合同效力
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法律规定,幼儿园作为非营利性机构,案涉股权转让协议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应认定为无效合同。所以原告基于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没有法律基础。
法律关系主体
微信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表明廖XX自始知晓钱XX系受顾XX指令签订协议,钱XX收到款项后也按顾XX指定转给他人,且《代持股份协议》明确幼儿园系顾XX全额出资,钱XX仅为代持人。原告与顾XX后续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书》《分期付款协议书》,也印证了原告明知实际交易对象为顾XX,钱XX无独立责任。
债权主张
顾XX委托多人向廖XX转账的金额远超《股东退股协议书》约定的股权总价,即使按原告主张的“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实际债务人顾XX也已超额返还款项,所以原告对钱XX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确认案涉股权转让协议名为股权、实为民间借贷,但认定借贷双方为廖XX与顾XX,钱XX非债务人。驳回原告要求钱XX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讼请求。判决顾XX、江苏XXX有限公司返还原告借款本金XXX万元及利息,承担保全申请费XX元、担保服务费XXX元,案件受理费由原告承担XXX元,顾XX方承担XXX元。
法律建议
在民间借贷和涉及股权交易时,一定要搞清楚交易对象的实际情况,别只看表面。签协议前,仔细研究协议条款,确保不违反法律法规。保留好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证据,万一发生纠纷,这些证据能帮你证明事实。遇到复杂的法律问题,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自己的权益受损。
案例结尾
这起民间借贷纠纷中,李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让法院认定钱XX非责任主体,避免了钱XX承担高额的连带还款责任。李玲律师自2023年开始执业,虽然执业时间不算长,但她已经处理了超300件案件,其中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她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深厚的法学功底让她在处理复杂法律问题时格外从容。正是多年积累的办案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知识,让她在本案中找准了关键突破口,精准定性,规避了无责风险,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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