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原告借给被告的钱已过十几年,明显超过诉讼时效。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偿还本金7万元及利息4万余元,被告当庭以时效届满为由进行抗辩,要求驳回原告诉请,原告面临彻底败诉的风险。
起初,原告仅知晓借款事实,但缺乏能证明诉讼时效恢复的关键证据。李凯杰律师介入后,开展了一系列证据补强行动。他找到了原告与被告的通话录音,精准提取其中被告“愿意还钱”的关键表述,并将其作为核心证据提交。同时,他还对多年的本息进行了合法核算,剔除了不合理部分。此外,他清晰区分了两名被告的责任,保住了主要债务人的还款责任。
在庭审中,这份录音证据起到了关键作用。被告对录音证据进行质证,可能质疑录音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李凯杰律师则引用民法典及司法解释关于时效届满后同意履行的规则,说明该录音符合“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情形,依法可以恢复胜诉权。对于本息核算问题,律师通过详细的计算和法律依据的阐述,获得了法院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偿还本金6.8万元及利息3.8万余元。
李凯杰律师在处理证据问题上有一套行之有效的方法论。他会优先抓住能改变案件走向的关键情形,如本案中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情形;精准提取证据中的关键内容,将其作为核心胜诉证据;准确适用相关法律条文来支撑证据的有效性;对案件涉及的各项费用进行合法核算,剔除不合理部分;清晰区分各主体的责任,确保主要责任人承担应有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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