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X月X日,被告人KX酒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XX县X镇XX路段碰撞行人C某致其受伤。经鉴定,KX血液乙醇含量为127.2mg/100mL,属醉酒驾驶且负事故全部责任。此外,KX20XX年曾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缓刑,此次情况属司法从严考量情形。
万利律师2014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700余件。接手此案后,他紧扣速裁程序特点开展辩护。首先,他全面阅卷,仔细审查酒精检测报告,发现检测流程规范,验证了检测结果的准确性,这为后续确认KX醉酒驾驶事实提供了依据;审查事故认定书,确认KX负事故全部责任这一关键事实;查看赔偿凭证和谅解书,发现KX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了书面谅解,这为从轻辩护提供了重要情节。
万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曾比对过上千份类似案件的证据材料。在审查到案经过时,他发现KX明知他人报警而在现场等候,到案后如实供述,这一情节符合自首条件。他通过与警方沟通,进一步验证了这一情况,为庭审中提出自首从轻辩护意见奠定了基础。
作为广州市律协十一届专业委员会首批刑民行交叉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万利律师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他精准提炼辩护要点,在庭审中提出四项辩护意见:KX成立自首应依法从轻;积极赔偿并取得谅解,社会关系已修复;自愿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诚恳;结合家庭情况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万利律师的辩护观点,判决被告人KX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十五日,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XXX元。本案在多重不利条件下,成功为有前科的KX争取到缓刑,体现了万利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深度和精细化办案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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