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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股东僵局成功诉请解散停摆两年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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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5.29 · 196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戴芬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3年
律所:浙江浙元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120131193634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088743587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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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21年,朱某等五人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某公司,公司运营半年后停摆,股东间矛盾重重,无法形成解散决议。戴芬芳律师全面收集公司停止经营、内部矛盾等证据,精准把握公司法解散条件。最终法院判决公司解散,维护了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突破股东僵局成功诉请解散停摆两年公司

杭州某公司就陷入了这样的困境,公司停摆两年,股东之间矛盾重重,无法达成解散公司的一致决议。在这场纠纷中,戴芬芳律师作为原告朱某的代理人,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执业经验,成功打破僵局,为客户赢得了胜利。

戴芬芳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深耕民商事争议解决及企业法律顾问领域,累计承办案件逾400件,尤其在股东纠纷等复杂商事争议处理方面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接手朱某诉请解散公司的案件,戴芬芳律师展现出了她敏锐的法律洞察力和专业的办案能力。

2021年X月X日,朱某与何某、朱某、贾某、邱某共同出资设立杭州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朱某占股30%。然而,公司设立后仅正常运营半年,各股东之间便在经营管理、出资、财务披露等方面产生了矛盾。朱某作为占股30%的股东兼监事,无法正常查看公司完整账目,也不能参与管理运营,长期不能行使股东权利。2021年底,公司停止经营,各股东虽有意解散,但因个别股东消极应对,始终无法形成书面决议。

戴芬芳律师介入案件后,凭借多年处理股东纠纷案件的经验,对公司法中关于公司解散的条件有着精准的把握。她深知,要想成功诉请解散公司,必须全面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于是,戴芬芳律师开始了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

她收集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章程、微信聊天记录、开会录音、律师函及邮寄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这些证据充分证明了公司停止经营的事实、股东之间的内部矛盾以及股东会失灵的情况。在庭审过程中,戴芬芳律师依据这些证据,向法院阐述了公司已经具备解散条件的观点。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朱某占公司注册资本30%,有权提起解散诉讼。2021年12月公司已停止经营,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到庭各方股东(占注册资本97%)均同意解散公司,公司已具备解散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修订)第二百三十一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判决杭州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解散。

戴芬芳律师通过精准把握法律规定,全面收集证据,成功说服法院认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打破了股东僵局,维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她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为客户提供了高效、精准、可落地的法律支持,也为法律行业树立了良好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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