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上殡葬事业服务中心与XX西某实业公司签订了《公墓石材采购合同》,约定采购墓具石材275套,总金额112.7万余元。之后双方又通过补充协议明确了各型号石材的数量及单价,同时约定石材尺寸需符合招标文件标准。20XX年,殡葬中心按约支付了全部货款。然而在同年的审计中却发现,某实业公司交付的部分石材尺寸小于合同约定,这一情况引发了双方的争议。
某实业公司主张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且部分石材长度增加可弥补宽度不足,仅同意退还原材料成本差价。而殡葬中心则认为尺寸不符构成违约,要求按中标价比例退还多付货款61303.62元。在此情况下,殡葬中心委托了江西时空律师事务所的郑智律师来处理这起买卖合同纠纷。
郑智律师于2025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件,在民商事合同纠纷类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深知在民商事案件中,合同条款、交易习惯、履行细节是胜负的关键。接案后,郑智律师迅速开展了证据固定工作。他提交了《合同》《补充协议》、招标文件、审计测量记录及付款凭证等一系列证据,以此来证明双方的合同关系、尺寸约定以及某实业公司的违约事实。
在法律论证方面,郑智律师指出,某实业公司无证据证明尺寸调整系双方合意,按照法律规定,其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同时,合同价款包含加工、运输等综合费用,某实业公司仅按原材料成本退款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且,殡葬中心按中标价比例计算退款金额(61303.62元)远低于合同约定的10%违约金(112726.46元),其主张是合理的。
经过郑智律师的努力,仲裁委最终支持了殡葬中心的全部请求,裁决某实业公司退还货款61303.62元,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2541元。郑智律师凭借自己在民商事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经验,准确把握案件关键,从合同和证据细节入手,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稳妥、高效的法律服务,成功维护了殡葬中心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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