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A公司经营不善,法定代表人L某与PX等人商议后,决定采用“双轨制”会员发展模式,通过拉人头吸纳资金。参与者缴纳不同金额成为会员,推荐下线就能领奖金,A公司从中获利。截至20XX年X月,A公司在多省市发展会员2900余人,非法吸纳资金XXX余万元,PX被指控非法获利XX万余元。起初,PX觉得这是公司行为,自己只是按要求做事,问题应该不大。
20XX年X月,公安机关对A公司立案侦查,PX被刑事拘留后取保候审。面对指控,PX自己尝试解释,但情况却越来越糟,他焦虑不已,开始自我怀疑,担心自己会面临重判。
后来,经人介绍,PX找到了江苏大桥律师事务所的陈军律师。陈军律师执业超20年,擅长刑事辩护。
陈军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公诉机关指控PX非法获利的XX万余元中,有X万元存在争议,并非违法所得,而是个人借贷。这一细节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陈军律师制定了“情节辩护+获利辨析”的策略。他指导PX收集劳动合同、收条等证据,证明自己是公司员工,按要求参与传销活动,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同时,收集证据证明那X万元是个人借贷。
庭审中,双方展开激烈交锋。公诉机关认为PX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且情节严重。陈军律师则提出六项核心辩护意见:PX无前科,是初犯;在共同犯罪中是从犯,作用较小;当庭自愿认罪,有坦白情节;A公司弥补了部分损失,可从轻处罚;PX是按公司要求参与犯罪,主观恶性小;那X万元不是违法所得,应扣除。
最终,江阴市人民法院经审理,全部采纳了陈军律师的辩护意见,认定PX系从犯,有坦白情节,无前科,将其非法获利认定为X万元。结合PX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的悔罪表现,法院判处PX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听到判决结果,PX原本极度紧张的心情,瞬间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工作中遇到可能违法的事,别盲目服从,要及时拒绝。第二,涉及资金往来,保留好借条、合同等证据,避免说不清。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面对法律指控,不能心存侥幸,要积极应对。在这个案子里,陈军律师凭借精准的事实把控和专业的辩护策略,抓住被忽略的获利细节,为PX争取到了最优的量刑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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