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后财产纠纷的案件中,被告石某某的一个举动让原告曹XX陷入了极为被动的局面。石某某在与曹XX协商一致,约定案涉房屋归自己所有并需支付曹XX房屋出资款后,却拒不履行付款义务。经曹XX多次催告,石某某仍以各种理由推脱,甚至擅自装修并入住案涉房屋。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曹XX的合法财产权益,而在这种情况下,曹XX委托了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的张志来律师。
张志来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几百件,在婚姻家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接手案件后,他迅速展现出了专业的庭审攻防能力。在明确案件争议焦点为离婚后房屋归属及出资款返还问题后,张志来律师运用自己精准梳理案情的能力,结合双方前期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精准拟定了诉讼请求,包括判令案涉房屋归石某某所有、石某某支付曹XX房屋出资款以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等,确保维权方向无偏差。
为了筑牢维权基础,张志来律师针对案件焦点,全面收集购房出资凭证、离婚协议、协商沟通记录等关键证据,形成了完整、有效的证据链。在庭审中,当石某某试图以各种理由进行抗辩时,张志来律师当场展示这些证据,将案件事实清晰地呈现出来。石某某的代理人在面对这些确凿的证据时,明显底气不足,原本强硬的态度逐渐软化,开始陷入沉默。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志来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谈判与沟通能力,主动推动调解程序的开展。他深知相较于冗长的庭审判决,调解方式不仅能大幅缩短维权周期,减少当事人的时间和精力损耗,还能更好地实现当事人的核心诉求。在与承办法官、对方当事人的沟通协商中,张志来律师凭借自己对法律的熟悉和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内容包括确认案涉房屋归石某某所有,石某某分期向曹XX支付房屋出资款,并于指定日期支付诉讼费等。同时,张志来律师着重为委托人设置了严格的违约惩罚条款,明确约定若石某某未按约定履行分期付款义务,曹XX可在任意一期逾期后,就全部剩余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曹XX的财产权益得到了司法文书的强制力保障。不过,虽然案件已经调解结案,但后续回款仍存在一定风险。张志来律师为了避免更坏结果的发生,为曹XX设置的违约条款就成了保障回款的关键。若石某某不履行付款义务,曹XX可依据此条款申请强制执行,这为曹XX保留了最后的受偿路径,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财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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